马帮本在城中过的是贫寒的日子,有买卖时帮人运送货色,无买卖时做些绿林的活动,当马帮在边城一家独大后,反而多了些看家护院的轻省买卖,成员也更加多了起来。这里山高天子远,马帮才是城中管事的“衙门”,而马王马如令才是这边城的土天子。
城北有一座土坯木头搭建的二层小楼,楼外用木头围出一块地,贴楼建着马厩,这就是马帮的总舵,而总舵的二楼就住着土天子马如令。小楼正对门拜着关圣像,门口挂着马帮的牌匾,大厅里相对放着两排座椅,椅旁设有案几,正中关圣像前设有一把太师椅,椅子前面的案几上摆放着的香炉里正燃着波斯贩子上贡的檀香。马如令喜好这味道,这味道与西北的边城格格不入,没有那些粗糙,没有那些呛人的黄沙,有的只是细致与精美,一如中原富庶之地的大户人家,马如令管檀香味称为“皇宫的味道”。
为何马王不消刀剑?皆因马王杀人不得见血。我们都晓得当代疆场上的马队多以骑马为主,晓得马匹善奔袭,矫捷矫捷性都强于其他牲口,却不知,马实在是一种和顺怯懦的生物,庞大的声响和血腥的场面都会使马匹遭到惊吓,因而才有了军马与家马之分,平常百姓家的马匹仅作为交通东西,如若上了疆场,那震天的号令声和鲜血横流的场面展开时,家马就会遭到惊吓,马是马队的腿,仗刚一开打,人没怂马怂了,这仗就不管如何都打不赢了。是以军马多需求颠末练习,练其胆色,更有甚者,会在军马的眼部以粗布或藤条体例的覆盖遮挡马眼,固然马是以没法视物,需求把握者更高超的把握技术,却无形中增加了马的胆气,所谓无知者恐惧,没法视物的马匹看不到惨烈的厮杀场面,天然也就没那么轻易遭到惊吓。
太阳喷吐着火苗舔舐着大地,照在墙上,泛着白花花的光,让人直感觉眼晕。氛围里没有一丝风,枯燥的泛着呛人的土腥味儿,西北的边城本就在高原之上,离天更近,太阳也显得更毒。下一秒,暴风卷着黄沙就从天涯吹来,远看就像一块庞大的幕布缓缓罩向边城。黄沙漫天,遮挡着太阳看起来像凝固的血。街上上一秒还喧闹的人群,下一秒也跟着风沙纷繁躲进屋里,任凭大风卷着挂在门框上的大蒜辣椒甩来荡去,仿佛招魂的幡。
马帮在马背上讨糊口,马匹就是他们最好的火伴,最亲的亲人,也是以,他们最为照顾马的感受。马王杀人不见血,并且在杀完人后,须得洗濯满身,出去身上的戾气与血腥味才会与马靠近。这便是传播了千百年的端方。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风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干脆利落。
“说是一个小叫花,”堂下来报的小厮说道。
白日。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自古以来放逐放逐的人都被安设于这里,半城土著半城贼,贼子们在这里放逐兵戈,城中的土著们就凭借着军队挣官兵的钱度日。
这十年来马如令过得对劲极了,他本是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少年时父母双亡,他苦苦挣扎,所幸没有如马小山般落得个叫花了局,却也是强得有限。十多岁的他便插手了马帮,与马帮的兄弟们在马背上讨糊口。马帮过的也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当时的马帮并不强大,除了运货劫道,还需求与其他的帮派因为好处产生抵触,马如令入帮当年共稀有十人插手马帮,或许是因为共同的境遇,他们亲如兄弟,终究却只剩上马如令一人独活。三十五岁那年,上代马王归天后,马如令终究成为了马王,以后他又昂扬了十年,清算马帮,清除边城其他帮派,终究在四十五岁那年肃除了最后的仇敌――锦衣帮,马帮成了全部边城的实际统治者和既得好处者。以是这十年来马如令如何能够过得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