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只能去抢?”周易揉了揉太阳穴,这件事还真让他头疼,空有一身本领找不到用武之地。
周易很讨厌酒吧里的环境,不过为了弄点钱,他也只好忍耐着这统统,在吧台前找了一个空位,随便点了一杯酒,就开端四周张望,寻觅目标。
周易摸了摸鼻子,咧嘴一笑,两个虎视眈眈看着他的大汉只感受面前一黑,倒在了地上,以他的敏捷,这两个大汉底子看不到他脱手。
痛快的冲了个澡,周易却发明本身底子没有换洗的衣物,身上的那套衣物都不晓得穿了多久了,在上个任务空间里颠末狠恶的打斗后,就变得破褴褛烂了。
周易看着墙上的剑痕,思来想去也没甚么好体例,干脆不去管它,到时老板如果发明了,赔点钱给他就行了。
周易看着钱包里的几千块钱现金,摇了点头,苦笑着自嘲道:“看来我还是很有做窃匪的天赋的!”
就在周易等的表情都有些烦躁的时候,酒吧门口走出去几个黑衣大汉,这几个大汉簇拥着一其中年男人缓缓向酒吧的最内里走去。
周易看着这几小我,晓得目标来了,嘴角微微上扬,拿起面前从未动过的酒杯,泯了一口,就顺着那几小我的线路跟去了,只留下一句“真难喝!”。
此时恰是隆冬的夜晚,方才吃饱喝足的周易,方才走出饭店就感到一阵冷风劈面而来,不由浑身舒爽。
周易把钱包的的钱都拿了出来,顺手把钱包丢进中间的渣滓桶里,走到台阶的另一旁,这里鲜明坐着一个断腿老乞丐。
登天手镯里另有几个登天塔内买的饭团,吃一个就能饱一天,但像周易这类一向都把用饭当作享用的人,能吃好饭好菜,必定不会去吃这类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