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因为人质的重量与体积过大,并且又在被救下以后,死死抱着顾宁羽的胳膊大哭着不放手,乃至于顾宁羽没法对劫匪实施及时救济,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顺着上行的滚梯一起翻滚而下,摔到一楼时,已经趴在地上不转动了,身下有鲜血流出,想来是他手中的匕首,不谨慎扎到了本身身上。
人群又是一阵惊呼,纷繁高举起手机,闪光灯炊火般四周亮起。但此中大多都因为顾宁羽行动的速率太快太俄然,而没能定格住他脱手时那一刹时帅气的行动。
顾宁羽眼疾手快,飞身从滚梯扶手上面滑了下去,在靠近下滚的人质时,一个猴子捞月,将人质抓在手中,稳在了滚梯上,渐渐奉上二楼。
“你是谁?”顾宁羽警戒的扫视了那男人一眼,很陌生的一张脸,笑容非常阳光。
“如何,认不出我了?我们三天前还见过面呢,我是陆辰啊!”青年一边笑着,一边友爱的伸出一只手。
而一楼的围观大众也是让人非常无法,远远围成了一个圈,举动手机对着那不知是死是活的劫匪各种角度拍摄,却连个上前看看他另有没有气,或是帮手叫救护车的人都没有。
不过,在履行任务的这几年中,顾宁羽看过太多大要上阳光到刺眼的人,并且越来越信赖,人实在与植物一样,都是神驰阳光的,只是,越靠近阳光,其根,就会在那阴冷暗中的泥土里,扎得越深。
现在并不清楚对方是敌是友,以是顾宁羽回绝得非常干脆:“带着你那掉到地上的眼睛,分开这里。”
此时的劫匪,已经拖着人质到了滚梯的上方,陆辰俄然又是眼睛一亮,小声在顾宁羽耳边说了句:“筹办行动。”然后,便渐渐的蹭到了那滚梯的扶手处。
陆辰一脸委曲的叹了口气,变更招式,嘟起小嘴,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顾宁羽,卖萌装纯真。
匕首看起来锈迹斑斑,却非常锋利,连浅显的军用匕首或刺刀都能砍断,顾宁羽用了它三年多,用得非常顺手。固然这匕首在他退伍以后就向来没有再拿出来利用过,可他还是风俗性的随身带着,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