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昨晚问他,到底这一年里经历了甚么。他只答复了两个字:“人生”。我不晓得那是甚么样的人生,我上彀搜刮“邬遇”这个名字,也只要他读硕士之前的简朴先容,以后音信全无。之前,他是个站在云端的男人。我还骂他事事目标性太强,活得太功利。可现在,他判若两人,分开了畴昔的统统,双脚站在土里。如果之前的他,如许的餐馆,如许的老板娘,只怕他看都不会看一眼。但现在,他说,他是踏结结实用饭的人。并且,昨晚我们碰到小孩被抢,他几近毫不踌躇就冲上去救人,还挨了揍。
他说:“我比较喜好直接简练的逻辑。”
他笑了,说:“口味是不错。”
“鸟。”
因为那些鸟,老是呈现在犯法现场。是某种征象,还是存在某种隐蔽的联络,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存在便是究竟。哪怕究竟看起来再古怪,你也得跟着它走,才气把它弄清楚。明显,邬遇跟我想的一样。
我看着他极短的黑发,饱满的额头,另有那乌黑标致的一如昔日的眼睛。我当时如何没认出他来呢?世上如何能够有第二小我,有如许一副风骨?固然他现在下巴上会有青黑胡渣,脸也粗糙了很多。他的脖子上有泛红的晒痕。他穿戴简朴的T恤牛仔裤,他的大手上会有修车带来的细细伤痕。但若跟曾经的阿谁他比拟,我却感觉这一个,更让人沉迷。
“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