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在二三十米的间隔上这几个男女底子威胁不到我们,但他们脚下的尸身再一次激起了我的肝火,我没象差人那样先开枪警告乃至没筹算留他们的性命。只几个点射,我和大眼儿就把他们打倒,然后把火力转向更远处的悍贼。
这个时候才是真正的费事,这些悍贼普通只抢钞票和小件贵重物品,只要他们空动手我们也没法辩白他们是掳掠的还是这里的住民,固然这里的住民大部分是黄种人,而现在大街上的根基都是黑人和拉丁裔,偶尔有几个撒克逊种儿,但是我们也没法判定这些都是悍贼。我们只好向他们头顶不竭开枪,把他们赶走。当然凡是看到有拿枪的并且敢转头的,我们就抬高枪口往身上号召,用他们的惨叫声警告其他悍贼不要试图应战我们的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