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病己眼睛一亮,目睹机会成熟,号召一声还在思虑的汪明荃,语带奸刁地笑说道:“丽莎,该吃点心了!”
扫了一眼床单上的一朵血染的梅花。
固然汪明荃本性风雅大气,但是这模样赤果果的模样,被一个男人死死盯着,让本质上是女子的她还是极是羞怯。
既然才子能狠心想下此设法,赢病己也不孤负才子情意,为了挑情。他并不急于取食,而是开端批评“盛器”,如汪明荃的身.材、五.官、头.发、玉.臂、秀.腿……日语有“迷箸”的词汇,意义是手拿筷子,不知如何动手才好。赢病已如许批评汪明荃天然不是为了吃,而是挑.情,挑起两边的嗨点。
九龙的香江大旅店,晨光乍破。
这也必定了两小我在一起的时候,必然不长,以是汪明荃只好用本身特别的体例加上身.体媚谄她的男人。试图锁住赢病己的心。
此时汪明荃褪尽衣衫,躺在桌上,羞怯的睁不开眼睛。躺在房间中心。摆好姿.势,整小我好像一只洁白的瓷盘。头发被拆散呈扇形摊开,并缀以花瓣,赢病己看她那娇.体.玲.珑,水骨嫩,玉山隆。杨柳纤腰拂东风;
赢病己心中刹时如同一万只龌了歌朐奔腾而过,千万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赢病己竟然能够获此德智体美劳集于一身的大美人,是我的福分还是上天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