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进入相互攻辩环节,起首由反方二回嘴正方立论,时候为3分钟。要说之前的立论还能提早筹办,那从现在开端,根基上就只能靠辩手临场阐扬了,比赛也进入最出色阶段,每小我都打起十二分精力。
对方二辩和储泰松一样,是个女孩。
江水源顿时一愣神:嗯?咋回事?
“第三,作为一部优良的史乘,文采斐然、辞藻富丽当然首要,但更首要的是史料丰富、描述精确、剪裁有度,‘逸马杀犬于道’精则精矣、简亦简矣,但对于后代来讲,终不如‘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来得更有代价。不知对方辩友觉得如何?”
“我方感觉对方辩友有失公允,起首《史记》杂糅先秦诸子与《春秋》笔法,富于窜改,不拘一格,绘形绘色,文采斐然,恰是《史记》胜出《汉书》之处,而非其短。其次,《史记》属于野史纪传体的草撰阶段,《汉书》则属于前面的大成阶段,前修未密,后出转精,理所当然。何况这些都是鸡毛蒜皮、边边角角,我们不能以一眚而掩大德。第3、第三――嗯,就是以上两点!”
她拿着方才草草写就的纸条一字一顿地念叨:“刚才对方辩友以为班优于马,首要启事在于司马迁猎奇而班固雅平,《史记》芜杂而《汉书》纯粹,并提出了三个论点,别离是《史记》另有战国纵横家风俗,《汉书》则纯然史家笔法;《史记》体例不纯,《汉书》则全书同一;《史记》有违怨而不怒的贤人之教、中庸平和的尊经之旨,《汉书》则旁贯五经,深合教养之意。
高鹤、储泰松、钱忠明等三人的感到又和江水源分歧。他们相互对视一眼,眼里满满都是惊奇与崇拜之色。估摸着要不是碍着还在比赛,恨不得现在就推金山、倒玉柱,冲着江水源纳头便拜:公明哥哥,收了小弟吧!
掌声稍歇,山阳高中队的主将黄东培站起家,一样鞠躬致敬问好,分歧的是他手里捏着好几张纸条:“明天我方的观点是马优于班。马优于班,或者说是司马迁撰述的《史记》优于班固撰述的《汉书》,这应当是绝大多数读过这两本书的人共鸣,也是两汉以来学界的支流观点,比如闻名史学家郑樵在《通志》的《总序》中就说‘迁之于固,如龙之于猪’;南宋黄履翁也以为司马迁之文‘说话深,寄兴远,顿挫去取,自成一家,如夭马骏足,步调不凡,不肯少就于皋牢。彼孟坚摹规效矩,其寄篱下,安敢望子长之风?’为何古往今来大师不约而同都这么以为呢?启事不堪列举,但孰优孰劣应当不言自明。我等才疏学浅,临时从以下数点论证马优于班。
“其次,如果对方辩友感觉推陈出新更高超的话,那么《汉书》应当更合适标准。因为班固适应当时情势,把《史记》的纪传体通史改成《汉书》的纪传体断代史;固然《汉书》大抵上因循《史记》的体例,却也在很大程度做了抛弃,比如把‘本纪’省称‘纪’,‘传记’省称‘传’,打消‘世家’,‘书’改成‘志’,这些都被厥后的野史因循下来。
“逸马杀犬于道”说的是欧阳修在翰林院事情的时候,和同事一起出门旅游,途中产生交通变乱,一匹宝马超速,撞死了躺在路中间的哈士奇。欧阳修就说:“你们归去写日记会如何写?”有人说:“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有人说:“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欧阳修很含蓄地说道:“你们是水网文的吧?废话那么多。要让你们写汗青书,恐怕天下的纸都不敷用!”两人反问道:“如果你,你会如何写?”欧阳修很有逼格地笑了笑:“要我写,六个字就够了:逸马杀犬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