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送给他的马的确算得上是一匹好马,额头宽,眼睛又大又亮,炯炯有神,蹄子大而端方,身无杂毛,李易在一秘闻马书上看到过,普通来讲长成如许的马,便能够算是马中豪杰了。
那官媒问完了该问的东西,立即就识相的告别,恐怕明日一早就能将统统的事情都办的妥妥贴贴。
固然初始设置出了一点小题目,地点没得挑,年代没得选,家里的环境也不好,但幸亏性别没变,这些日子走过来,波折虽多,但统统也还顺利。
这件事李易但是判了好久,只是刹时,他就回过神来,仓猝追了畴昔。
不对,不该该说是骑。
明天吃火锅的时候,柳快意罕见的没有和他抢,李易觉得他苦口婆心教她的火锅礼节终究听了出来,心中大是欣喜。
不消昂首,李易也晓得应当是方才吃完饭洗过澡的柳快意,这是她喜好用的香水味道。
初来乍到,对于这个天下有一种莫名的架空以及害怕,想着在不饿肚子的前提下,能够舒舒畅服的过完这辈子,也不枉老天给本身重活一次的机遇。
不过,抱负会也会跟着时候窜改,让他现在就像如许一辈子待在柳叶寨中,恐怕没多久就会被无聊死。
吃完饭,离入夜另有好一会儿,李易在院子里走了几圈,消消食,想着明天应当用甚么奇妙的体例来偷懒,一整天都坐在县衙内里喝茶,茅房倒是没少跑,整小我都快无聊的发霉了。
以后才认识到这东西内里能够另有些门道他没有摸清,本身拉不下脸,差自家的婆姨去问小环,临走的时候,带归去了一些李易便宜的火锅底料,从那今后,老方的上火就一向没好过,身上还总带有一种羊肉的膻味,每天跟着李易在府城和寨子来回,李易普通都和他保持充足的间隔。
初来这个天下的那段日子,面对的最大题目就是如何填饱肚子。
这辈子加上上辈子,他也只骑过两次马。
第一次是被老方抓着趴在顿时,颠簸的晕了畴昔,第二次仍然是被他强行按在顿时,还是是一起的颠簸,上马以后,扶着护城河边的柳树吐了好久……
一道曼妙的身影从他身边走过,带来一阵淡淡的暗香。
阿谁时候李易所希冀的,只是每天喝的稀粥内里能多几粒米,素面中能多些油水和菜色,就心对劲足了。
李易终究明白为甚么古时候的读书人要削尖了脑袋往宦海里钻,甚么实现人生抱负,报效国度都是说出来给别人听的,当然也不乏有真正秉承一腔热血的忠君爱国之士,但大部分人,看中的只是当官以后的风景无穷和手中所握的权益,毕竟就算是一个小小的从八品县尉,在一区一县当中,影响力也不成藐视。
穿过寨子,走上一会便能够看到一处陡峭的草地,李易走畴昔的时候,柳二蜜斯正牵着马在那边等他。
难怪每年有这么多人前仆后继的涌进科举大潮,如果幸运得中,能谋个一官半职,便可光宗耀祖,走上人生顶峰了。
如果不是他两世为人,懒惰惯了,不想受宦海那些条条框框的束缚,对于这些东西也没有多大的寻求,被这么多人一声声“县尉大人”“县尉大人”的叫着,时候久了,怕是还真的接受不住如许的引诱。
当然,最直观的辩白体例,就是柳快意征用了这匹马以后,就没筹算还他。
“跟我来。”
老方蹭了一次饭就吃上瘾了,有模有样的在府城的铁匠那边打造了一口鸳鸯锅,拿回家去,一股脑将肉菜调料、油盐酱醋之类的全都倒出来,煮到一半,柱子嘴馋忍不住,吃了第一口就吐了。
老方皱起眉头在熊孩子屁股上踹了一脚,拿起筷子从锅里捞了一口带血丝的羊肉,咀嚼了几下,没咽下去也吐的稀里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