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垂垂畴昔,日头垂垂偏西,但辛迪加和他的兄弟们却还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如同变成了一堆堆长满杂草的土块一样。
晚风中,旗号展开,一只坐在山顶上的老虎正威风凛冽地俯视这山坡下的世人。
间隔入夜大抵另有一个小时摆布的时候,两辆马车缓缓驶来。看马车上的标记,公然就是那群自称祖上捡到过巨龙的尾骨,并且将其作为吉利物的土包子。
面对如许的敌手,不严厉一些,不谨慎一些,那就真是找死了。
他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拿出了一片旗号,插在身边的地上。
大多数的强盗都不喜好掳掠货色,一则带着货色跑得慢,还会留下太多陈迹,很轻易被追上或者找到;二则货色到手还要想体例销赃,销赃的时候常常一金币的东西买不到一银币,幸亏短长。
为了此次的买卖,他提早五天就做筹办了,光是支出的人力物力,自我感受就要值得上百枚金币。
做大买卖就要沉得住气,此次他带来的都是最可靠的老兄弟们,大师都明白这事理,也都能够沉得住气。
他不在乎本身究竟干啥,只要能赚到钱,做甚么都无所谓。
辛迪加是一个强盗,他偶然候当山贼,偶然候当海盗,偶然候做点私运,另偶然候帮某些不肯意流露身份的大人物做一些不适合被人晓得的活计。
这个期间,已经不是合适没本钱名流们的期间了。
暗里内里,他称呼本身为“没本钱名流”,前者暗喻他的身份,后者标榜他的做事气势。
他的抱负是做一个籍籍知名的强盗,赚到充足的钱找机遇洗白。然后做一个本地的小贵族,安安稳稳地度过下半生,留下充足的子孙,将家属一代代传下去。比及很多很多年以后,后代子孙内里有热中于研讨先人汗青的,才从尘封记录的只言片语当中查出他当年的来源,吓得目瞪口呆……
比方说面前此次。
“你此次来得可不是时候。”他笑着拿出了一枚精美的圣徽,“我们商行此次的确赚到了很多钱,但却都被我存进了黄金冠冕(财产女神)的神殿,就算你杀了我们,也拿不到钱。”
在同业们当中,他的确算是个很驰名流风采的人物。每次“做买卖”的时候,只要对方情愿投降,哪怕上一刻还在厮杀,下一刻他也会束缚部下放过敌手。一开端部下们很不满,但跟驰名声垂垂传出去,情愿跟他们死战到底的人越来越少,乃至不止一次呈现看到了他们的旗号就主动奉上买路钱的。
但这是值得的,据他所知,“龙尾巴”商行比来方才把一多量货色运送到布依城,却没有从城里买多少货色。这意味着他们要么带着多量现金,要么带着高代价的宝石或者邪术道具,不管哪一种,都值得他花一番心机,乃至于亲身出动。
当然,如果能够抢到一些贵重的邪术道具,那又比抢钱合算多了。邪术道具轻易脱手,并且脱手的时候常常不会被决计压价,是最好不过的硬通货。
几个小时以后,在本身的奥妙基地,辛迪加堕入了深思。
辛迪加天然也不能免俗,一贯以来,他拉拢路钱的时候,现钱都是遵循货色代价三倍来算的――或者换个说法,给货不给钱的话,三倍的货才气抵得上一倍的钱。如果能够的话,他也一样宁肯要钱而不要货,固然他有不错的销赃渠道。
他所埋伏的地点挺宽广,一点都不险要,没有哪个施法者会发神经,在这类处所利用侦测邪术。
他带着十来小我,埋伏在山坡上决计挖出来的凹地中,身上披着覆盖草皮的蓑衣,看起来就像是平常草地。只要不消邪术,谁也别想发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