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了一段时候,前天把头像重新换回了金贤重。S那天看我头像换起光,问我,你如何把贤重给丢弃了。我说没有啊。只是换一换表情。偶尔,有的时候,我们不要一向逗留在一小我,一个处所,偶尔能够看看其他的人,其他的事。
他们常常说一个词,喜新厌旧,而我,恰好是喜新不厌旧。很好笑的思惟。我的天下里,曾经呈现过一些人,这些人走进或者分开了我的糊口,但我仍然无时不刻在存眷他们的事情。我内心仍然有根刺。对我好的,我感谢。对我不好的,我耿耿于怀。
这是甚么逻辑。很乱。也不成能。
--不消了。我改天再来吧。我推开玻璃门。男生们的口哨在身后响起。琴行的老板制止住他们:干甚么呢,你们都吓走我的客人了。
--苏米~
--我还觉得今天下这么大的雨,你不会来呢,没干系,他们本身玩本身的,我们到楼下练习。男生们最喜好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起哄。更何况,这个场面也真的太典范了,有我,有言尘,另有苏凡,苏凡的前女友。不对,也有能够是现女友。前次这个女生和我说过,她和苏凡和好了。现在想想,那天在肯德基,幸亏没有承诺苏凡,不然真的是糗大了。我那天,有点小健忘,回绝苏凡的时候,压根就没想起这个事。现在想想,真是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