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不会扮装的人。固然,身为一个秘书,要保持根基的扮装礼节,要有得体的着装,端方的举止。但我既然,没穿戴得体的衣服,我也就不化甚么妆了。人很奇特,当你没扮装后,别人也会感觉你不扮装比较安闲。以是,并没有任何人对我提出贰言。我到了新的公司,当上了项目经理助理,我要对一个项目卖力,我得让别人不再感觉我是小女孩。想说要扮装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我学不会。或许,是我不想学。幸亏,这天下上另有BB霜这类东西,即便你不会扮装,不扮装,涂上一点,也不会气色太差。
我的手机里一向存着一小我的号码,这个号码我存了很多年,我还特地用伶仃的铃音分组,用我最喜好的歌曲,但很遗憾,我最喜好的歌,却向来没有响起。
恋人节后的第二天,我刚下了班,我刚坐着公交到了小区楼下。长濑智也的《一小我的牙刷》响起了。我整小我打了个激灵。我开初觉得是楼下的店面在放音乐。我记得,我刚到那家涂料公司的时候,有个客服专员,她的办公室里循环的歌曲是长濑智也的《一小我的牙刷》,这是一首老歌,何况,在我四周的朋友中,很少有人听。
好吧,终究切到正题了。我抗住,我必然要抗住。
--恩,刚返来。
出门的时候,我在鞋子上也纠结了一翻。我想,既然我穿卫衣,那我是不是应当穿布鞋,布鞋也比较搭配宁恕矮小的个头。但布鞋好冷。如果我穿马丁靴,会不会太中性化?我穿高跟鞋,那不是和卫衣不搭配,也无形中显得宁恕矮了。或者,我穿球鞋。好,决定了,还是球鞋。和缓点,也休闲点,关头是,让宁恕也不感觉本身矮了。
--没有啊。你们四人帮仿佛常常集会啊。
我一脸严峻。办事员走以后,我们持续了很长时候的静止。直到办事员端着咖啡,端着果盘,端着慕斯重新上场的时候,他才又开腔。--吃吧。
所幸,宁恕的重视核心不在这里,又或者,他晓得了我对他的喜好,他已经设想到,我有他的电话号码不敷为奇。
--呵呵。你,现在在Y市上班吗?
苏凡的电话?我的头一下子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