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真是个傻子。侯府有甚么好的?还不如出来好好本身过日子。固然银子跟侯府比是太少了,但这一万两银子只要好生运营,一定不能挣出一份属于本身的家业来。
这时他就很恋慕小说中的配角,随身空间甚么的不要太便利,东西放内里竟然都不会变味,放出来甚么样拿出来就是甚么样。冰箱都不能完整做到这点,很多东西放久了也会变味给你看的。
和原主一比,十几岁就出来讨糊口,还没有钱的卫乐的确就是独立重生的代表人物之一了。固然还是没有钱,但他让本身活的很好,不偷不抢,固然常常和别的地痞打个架甚么的,但卫乐在他们那边还真算不上人见人厌,乃至另有好些人和他挺有友情。
“李大叔,羊杀了你再割条腿去吧!我一小我也吃不了这么多,只是羊皮我需求,攒上几张转头做衣服呢!”卫乐把野羊抱出来,李大海直接接了畴昔,摆了摆手表示本身晓得了。
当代很科学,如果让人晓得他附身还魂,非恰当作是妖怪拉出去烧死不成。
宿世他一打五都没题目,这世道就是如许,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而卫乐就是阿谁不要命的人,跟他打斗就得谨慎没命。以是街上的地痞根基上不找他,卫乐打起架来就跟疯子一样,如许的人他们惹不起。
幸亏他这个秀才身份给他加分很多,让他平时出门交换少了一成费事,普通问事都会获得答案。当然他问的时候也很谨慎,尽量问一些浅显人晓得,但一心闭门读书的秀才很有能够不晓得的事。
卫乐直接背着猎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让他帮着杀死剥皮,报酬就是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卫乐遵循册本的贵重,把最好的先默写出来,然后是次等的,最后是才是常见的。笔不离手的结果就是,卫乐的字更好了。
圈套复原后,卫乐这才背着他采的野菇和猎物往山下走去。山上的路不是很好走,卫乐又背着不算轻的猎物,每一步都走的很谨慎。
穿越来当代后,卫乐跟人交换的次数到是增加了,毕竟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还不是他学过的汗青上的任何一个朝代,他不谨慎都难。
掌柜一欢畅,这野鸡每只就多算了十文钱,卫乐拿着一百二十文放进怀中。
幸亏原主博览群书,连侯府中一些古籍的内容也都记了下来,现在全便宜了卫乐,这些东西但是传家之宝。真正的书香家世靠的是甚么?不就是册本吗?他信赖只要家中孩子好生教养,有着这些册本,总有一天会发扬光大的。
就是如许一句丁宁的话,让卫胜利了一个不那么让人讨厌的小地痞。
卫乐放下兔子和羊,回到家中牵出骡子驾好车,往镇上去了。
越是翻阅原主的影象,卫乐就越是惊奇。原主竟然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固然因为原主不在了,这份本领也就消逝了,但卫乐还是发觉到本身的影象力变好了。之前要背2、三十遍才气记下来的东西,现在只背十遍就全记着了。
虽说恋慕,却也只是恋慕。他现在的糊口已经很好了,不是谁都有机遇重新活一次,人不能太贪婪。
当然卫乐在繁忙的时候,还不忘进山捕猎。细心就教过村中的猎人后,卫乐在一些小植物们常去喝水的处所下了几个套子,比起猎人们的套子,他的要庞大一些,并且包管猎物们踩出来就不要想人摆脱。
卫乐比来几天都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把全部三进院子都打扫一遍,每天累成了狗。原身的身材还是差了点,即便他决计熬炼,也不是几个月就能炼出他宿世的好身材。现在的身材让他去和人打斗,估计一打二没题目,再增加一小我就很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