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记得洪秧不治身亡,几近是摔下去几秒后就死了。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失道的我可谓四周楚歌,但另有真正体贴我的人想破头皮的想救我,我是想认罪,想赎罪,可这对我的家人、朋友们也不公允吧?
那一刻,时候仿若静止。非论是尖叫声,还是差人和消防员们冲上去的行动,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被拉得很慢很慢。
我边说状师边记录,记录玩后状师翻看记录:“洪秧打电话给你求救,你赶畴昔救她的事能说得通,毕竟有你们前后呈现在病院和达到顶楼的电梯视频,再加上她摔下去时,你披在她身上的外套也掉了下去,这更能证明你是在帮她,而不是救她。”
状师还供应了钱子枫的车载记录,显现当天在堵车的环境下,我们从公司四周赶到她家,普通要一个多小时,但当天我们抄了巷子,用了40分钟就赶到。若我真有杀人之心,大可迟延点时候。
“不过甚么?”
我的状师又申请新的证人,她家的保安也出庭了,证明我当天确切挺焦急的想进屋救洪秧,保安最后还弥补了一句,说他早晨巡查时,好几次都听到他们屋里传来抽泣时或者是拯救声,但他毕竟是打工的,又是父母和后代之间的事,就没多管闲事。
我的状师则说我和死者的干系很靠近,毕竟在她产前颠仆在浴室、打不通父母电话的环境下,第一个打给了我,我接到后联络了救护车,并立马赶去救她。
追本溯源,葛言有错,但我也难辞其咎。
我被带到法庭上时,看到我爸妈、周寥都来了,我妈一看到我就捂着嘴哭了起来,我爸搂住她轻拍背,在安抚她的情感,周寥在给她递纸巾。
当晚,我就被她妈妈指以为杀人凶手,毕竟她临死前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我的,也只要我一小我陪她在阳台。上面没有监控,没有能证明我没有鼓动她跳楼的证据,以是我的辩白显得乏力。
状师还想说甚么,但我无话可讲,提早结束了对话。
以是对于洪秧父母的控告,我的沉默成了默许,我回绝礼聘状师,但葛言和周寥晓得后,主动其我驰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