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就会抓到的,不过也能够当场正法了,你晓得,‘狼魄’有多么残暴。”阿历克斯对劲道。
“不,”马克摇点头,眼睛盯着火线两点钟方向,他摆了摆手,表示大师后退,而本身向前走了几步。
“传闻亨利爵士的女儿看上你了,但你却无情的回绝了人家。”
捕获野狼但是大功一件,阿历克斯等候着克拉德亲王的犒赏,当然,另有比那更令他感到镇静的,就是在路易?格兰德面前夸耀。
明天也不例外,他们一大早便分开村庄,结伴进入迷雾丛林。在更多的时候里,砍木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事情的,但是明天,他们还是没有争议地挑选告终伴随行,因为在这四周一向传播着如许一种说法,一旦迷雾丛林起雾了,出来的人就凶多吉少。
马克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类精怪了,之前从未感觉它们可怖,但这一次,环境完整分歧。因为这一只“小顽童”正在咬噬的尸身不是植物的!马克一开端还未曾发明,那尸身埋没在高高的草丛以内,浓浓的白雾当中!他浑身颤抖起来,固然只是一眼,但足以判定那是人类的尸身,此时现在,丛林里的雾色开端转淡了,跟着可视范围的扩大,他看到了更可骇的东西!
马克只要大着胆量再挺近几步,这一次他终究看清了阿谁所谓的“小孩”的模样。它浑身长满了长长的毛,眼睛极大并且向外凸起,口中充满獠牙,时不时地收回“啾啾”的叫声。
但越是如许,阿历克斯越想吊足他的胃口。何况,关于露西雅的事,他还真的不如何清楚,以是挑选杜口不答。这类环境下,“高塔”的队长只要窜改话题,让对方不要胶葛下去。八卦是最好的挑选。
“你们也抓到了‘狼魄’?”在被捕获职员的步队中,路易没有发明近似“狼魄”的人物,反而被重兵看管的竟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人。
长年混迹山林的马克对这类怪物有一些体味。这是一种专门吃腐肉的精怪,糊口在丛林里。偶然也会去人类的村落拆台,但脾气暖和,普通不会伤害人类。人们还给它们起了个名字叫“小顽童”。
“是鸟?”马克身边的火伴猜测道。
“阿谁小女人如何回事?”路易盯着囚车的眼睛没有移开过。
固然听上去非常凶恶,但不干活的话就没有饭吃,老百姓还是会硬着头皮进入丛林,只是大师一起能够相互照顾。实际上,他们老是能安然返来。曾经有一段时候,年青人乃至开端质疑这类说法,以为那都是唬人的东西,必然是起初某个砍柴报酬了能在雾天砍倒更多的树而编造出来的大话。垂垂地,只要上了年纪的白叟信赖这类说法。
一昂首,“老伴计”就站在面前,身材均匀,金色短发,浅蓝色的眼睛,皮肤白净,鼻梁挺直。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就是有一点点“娘”,不过这都无伤风雅,女孩子们还是会为他猖獗的。
听了这话,路易终究舍得将眼神挪到阿历克斯的脸上,但只是轻视地一撇:“这不是你该体贴的!”接着,他又诘问,“你筹算把他们送到哪去?”
阿历克斯耸耸肩,非常对劲地扭解缆体:“办理治安,这但是我们的本分,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