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雪域兵王 > 第1章 偷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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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头的马鹿堪比一匹壮马,头顶的八叉鹿角乌黑细弱,这是一个合法丁壮的雄鹿,也是鹿群的首级。

这是头场大雪,已经下了两天,大山披上了银装,这会,雪停了,有风,只要三四级,并不凛冽。

它必须尽快逃离伤害!

崛起的变故,让鹿群在惨痛嚎叫响起的一刻炸群,蹬起漫天雪雾,四散逃命!

好猎人就要有耐烦,受伤或者靠近灭亡的马鹿,没看到人或者天敌之前,它们会渐渐的等死,而一旦有仇敌呈现,会本能冒死!

捉脚,只是让鹿群停下来,真正的杀招在前面。

噗!嗵!嗵!

马鹿的风俗,让它们堕入了万劫不复,要不是碰到伤害,下坡冲刺能够敏捷进步速率逃遁,也不会钻进为它们筹办的套子里。

封朗的爷爷今后更显衰老,每天连话都不说,除了闷头鼓蛤蟆烟,就是上山跑山,弄点野菜野味卖钱扶养封朗。

俄然,打头的雄鹿马失前蹄,身子一歪,期近将失衡的顷刻,奋力跃起,拽起一蓬炸碎的雪块,雄鹿收回痛苦的鸣叫,脚下一个踉跄,抬着左前腿,站住了脚步。

封朗拽下乌黑的脖套暴露鼻子,摘掉风镜,看着不远处吊挂半空的一棵倒木,脸上暴露了笑容:“武哥,道踩出来了,这群憨大憨数量很多呢,干票大的,加上强子里的,石头后几年的炊事费和你结婚的钱就都够了。”

雄鹿的前蹄子,踩进了一块半米见方的木板中间的洞穴,打斜钉出来,暴露两寸多锋利的钢钉刺进皮肉,卡住了它的蹄壳。

“武哥,想那么远干哈。”封朗一边悠荡起爪勾,一边说道:“爷爷常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以是啊,你结婚后我就去多数会打工,娶个都会妹子返来多好,让城里妹子给我爷爷揉腿,多美。”

它们钻进了套子里,活命没机遇了。

他们手里都有一根绳索,绳索拴着带有机簧的金属利爪,抓住粗大的树枝,钩爪在拉力下收紧攥住树枝,在悠荡力尽的一刻,两个身影抖手机簧弹开,爪勾松开树枝,跟着俩人舞动的身材,一前一后飞向火线的下一根树枝。

董金武活动了下身后的挂管枪,笑着说道:“小狼,弄完这一票养两年,你也该到娶媳妇的春秋了,到时候再来一趟。”

大学读书有助学金,学费也攒出来了,但糊口费一年一两万,他们地点的边疆,壮劳力一年也就一两万的收成,这但是不小的承担。

此地,靠近边疆线!

这玩意叫捉脚,便宜,好使!

木板上带着钢丝绳,拴着一段能够拖动的木头,这能耗尽猎物的体力,到当时候,就算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都能够轻松的上前给猎物抹脖子!

杀鸡取卵,决然不成!

两人都不晓得,在鹿群收回嚎叫声中,远处几百米外,五个一身乌黑的人影顿住,跟着敏捷奔向这里。

马鹿有个弊端,走过的路会反复行走,以是在山中踩出了光溜的巷子,没有不测,普通不变动线路。

他身后的董金武,一样的行动,轻巧的落在了他身边一棵树的横叉上。

俩人的身影消逝,老林子里沉寂了。

两位偷猎者一大一小,年龄小的叫封朗,只要十八岁;年龄大点的叫董金武,实在也就二十二。

构造不是能够触发的,要等他们到来才气够利用,不然猎物早早粉碎了构造,也只是给这里的野狼减低了猎食难度罢了。

他们,手里都抱着先进的突击步枪,另有一杆偷袭枪。

封朗吐出一口长长的哈气,停歇片接,扭头说道:“武哥,就应当是这,那两棵挂树就是我们春季放倒的。”

慌乱中,头鹿顾不上脚上的疼痛,在被压住的两端鹿绝望的哀嚎声中,挣扎着,三条腿迈动,拖着木头分开了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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