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金”会所,一处风花雪月,谈古论今的文人会所,这里可不是你有钱就能随便出来出来的处所,出入都是官宦后辈,来往全算纨绔公子哥儿、令媛大蜜斯。
“嗯?”被称作老夫子的佝偻白叟一双微微有点儿发尖的耳朵动了动,侧头看向大门方向,嘴角勾了勾,抬手一招,十个如鬼影普通的紧身黑衣的女人就从各处埋没暗影中走了出来,先前竟然让人没法发觉那边藏着一个大活人,“统统人都杀了,剁碎埋地里做花肥,去吧。”
把李天江仿佛破布口袋一样顺手扔在地上,手里苗刀重重插进坚固地砖中,刀身嗡嗡乱颤收回一阵金石碎裂声,点滴鲜血顺着刀刃滑落,扭头看了眼床上伸直在乌黑日鹅绒被里的并蒂莲姐妹花,举手招了两下,仿佛和老朋友打号召道别普通,如闲庭信步到了窗口,一跃而下,隐身灌木暗影里三晃两晃就不见了。
跟着白叟叮咛,那身材火辣丰腴的女人闻言一字不说就再次退进暗中当中,因而当李天江悠悠醒来以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病院的白衣天使,而是劈脸一杯冰镇的凉水。
来人摇点头,固然戴着头套看不清神情窜改,李天江也能猜到此人在嘲笑,比三九天的运河水还要冷,手中苗刀斜斜指着空中,对于李天江手里的小巧手枪混不在乎,一步步走进,此人就如同戏弄老鼠的狸猫,也不怕李天江大声求救呼号,施施然坐在玄色真皮沙发上,也不客气,自顾自倒了杯一口就得上千块钱的宝贵红酒,拿着琉璃色酒瓶打量半天,也看不出是德文、法文还是阿拉伯文,归正不是中文,看不懂,黑衣人点头自嘲干笑两声,放手,酒瓶径直摔在紫金玫瑰斑纹的地砖上,摔了个粉粉碎,殷红酒水横流如同鲜血。
不过这里另有个很有几分意义的别称“肉林”,倒是颇得此中三昧,至于各种如何得了这么个成心机的别号,大师都是明白人也就不消多说了。
看这帝都都混了个“银枪小霸王”的大纨绔出来眠花宿柳竟然还随身带枪,并且还如此明目张胆,其没法无天可见一斑,不过由此可见此民气机之周到,防备心之重。
“给我去查查是哪个混蛋破了老夫布局,抓返来,老夫要好好照顾照顾这不开眼的小子。”白叟说着嘴角肌肉模糊跳动,本来就阴鸷的脸上闪过一丝狰狞。
举着高脚水晶杯凑在鼻子下闻了闻,手指一轻,水晶杯倾斜,酒水顺着右手苗刀刀刃缓缓流下。
一个长得五官端方,但眉梢眼角总有一股化不去阴柔的青年纨绔公子哥儿对着一人多高的墨晶穿衣镜细细系上领带,双手插着口袋侧头看向被窝里翻着白眼儿四肢还微微抽搐的姐妹花,嘴角勾了勾,眼中非常得意,砸吧两下嘴巴,仿佛又回想起了刚才一番大战,“嘿嘿,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一点儿也没错,只是可惜比阿谁昏倒不醒的妹子毕竟还是差了一分,舒雪,好名字,你迟早是本少爷的胯下宠物。”
周林心肝就仿佛被油烹红烧一样,真真恨不得把阿谁混蛋纨绔李天江千刀万剐、碎尸万段,不过现在另有比周林更恨李天江的大人物。
此人留下狭长苗刀也不怕有人清查,手上戴动手套那里会留下半点指纹,脚下鞋子是通衢货,不晓得一年会有多少万双,头上还带着头套,没有监控能调录相,就凭一个李天江,两个先是翻白眼后是被吓傻的姐妹花能描述多精确,估计就算是本身站在李天江面前,这位受害人都够呛能认出来。
白叟微微有些三角眼,此时眯起,嘴角微微抽搐,平常平日喜怒不形于色的白叟明显已经怒不成遏,手掌如鹰爪紧紧攥着紫砂小壶,半晌工夫竟咔嚓一声将紫砂小壶生生抓的四分五裂,任凭滚烫茶汤洒了一手,不耐烦顺手将水汤甩净,豁得站起家来,右手抬起,一浑身裹在玄色紧身衣中的女人竟是悄无声气的呈现在白叟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