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诺顿已经是个野兽了,仿佛对于传国玉玺已经不在乎了,他需求活物的鲜血来处理他的痛苦和衰弱,另有压抑不住的气愤,两个臭虫竟然敢算计他,找死!
“嗨,又见面了,小家伙,哦,在拍卖会的时候我觉得你是一个荣幸的小家伙,可惜非要做没命的事,现在感受如何,灭亡将近到临的惊骇感遭到了吗?哦,我之前也感受过,这可不是一件功德。”诺顿慢条斯理的走到车边,趴着车窗望着已经将近奄奄一息的白泽调侃着,眼睛的余光仍在存眷着金灿的意向。
诺顿提着白泽的衣领,像拎小鸡一样把白泽提了起来,“小子,你求我,你求我,我就让你活下去,让你成为崇高的血族,然后成为我的奴婢,我能够赐你长生。”
诺顿边跑边有无数的嗜血蝙蝠覆盖他的身上,为其灭火,血族的速率本来就是天赋,不到百米的间隔只是几个呼吸便至,一把抱住金灿就咬了上去。
“帮你朋友变成崇高的血族很简朴,待会典礼完成以后,我但愿你能遵循商定,你们中原不是自称礼节之邦吗?哈……”诺顿仿佛很顺服的走到已经报废的车边,见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白泽。
白泽这底子就是赤裸裸的讽刺了,诺顿没想到白泽会如许说,哼了一声,用还存在的单手一把拽开了已经扁掉的车门,就像扔渣滓一样把沉重的车门扔了出去,就像扔了一个很小很轻的东西。
“你觉得甚么人都能够成为崇高的血族吗?你们中原这个卑鄙的种族底子不配,你们黄种人只是一群掉队卑鄙的臭虫!”诺顿冷哼一声,对于中原他向来没有真正的看的起过。在西方中原是个很奥秘的处所,近几百年的年青吸血鬼都非常不屑,因为他们感受过这里的相对掉队,但是老一辈的吸血鬼都严令后辈踏足这个处所,四大文明古国没有一个是真正的简朴。
比灭亡更可骇的是清楚的感遭到满身的血液正在快速的抽离本身的身材,感受本身的生命力一点点地被抽走了,这是恶魔的力量。
而此时金灿已经退后到了很远的处所,他此时离车子的位置大抵五十来米,他不敢和诺顿离的太近。他不体味吸血鬼的才气,对于未知,人类老是会脆弱和胆怯。外洋影视剧中常常有关于吸血鬼的记录,说他们在暗夜里长生,天恐怕阳光,用银器能够杀死他们,但是金灿并不知真假。
不过,白泽并不想成为吸血鬼,一点也不想,即便如许能活下去。所谓吸血鬼的本质就是拿别人的命换本身的命,不竭吸食活人的鲜血来持续本身的生命,看起来崇高,但在白泽看来活的还不如臭水沟里的老鼠。
第二发还是红色的枪弹,打在诺顿的肩膀,把其震了出去,白泽顺势摆脱了束缚,在倒下的刹时射出了第三发枪弹。
白泽本来觉得他见到诺顿会惊骇,然后并没有一丝这类感受,他安静的望着诺顿笑了:“胳膊都没了,还能这么欢畅,你真悲观!”
白泽的表示美满是对于诺顿的发起一点也不敢兴趣的模样,睡着了估计就醒不来了,这话说的本来就是调侃诺顿的。
不过兔子的牙齿毕竟比不上狮子的利齿,嘴中刚充满一点点的血腥味道,身材就瘫软有力了,吸血鬼的牙齿中好似有着能麻痹人神经的毒素,一被咬到便没法摆脱。
当然,如果金灿的话是出于本心,如果他还能活着,那么这个朋友是真的可交的,因为够朴拙。
毕竟谁也不会想到,有一天在实际天下中能够活生生的见到一只吸血鬼,其他浅显人见到估计早就吓的屁股尿流了,能这么威胁的与之谈前提的,金灿已经算是人中俊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