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出口的同时,手上的三清指敏捷变成剑指,朝着大秃顶尸身上面的符咒指了畴昔。
随即我便将身上剩下的统统符咒全都丢在了大秃顶的尸身上面,接着掐起了一个三清指,口中轻喝法律:“敕!”
无法的望向了手中的那些符咒,重重的摇了点头,早晓得要用到朱砂,我当时就应当多买一些返来了,如许的话也不会这么被动。
这类东西我天然不会让它持续存鄙人去,一来大秃顶因为这尸身的原因变成了“不死身”;二来若这东西变成实实在在的僵尸,那就不好对于了。毕竟我手头上甚么东西都没有,没有黑狗血,没有墨斗,没有桃木剑,乃至连镇尸符都没有。
再察看大秃顶尸身的环境,乃至连它的衣服都没有烧破。看模样符咒上面的朱砂实在太少,另有就是,眼下大秃顶的尸身还没有完整变成僵尸,符咒之火并不能将之扑灭。换句话说,方才我做的统统就像是拿着几张纸片去烧一具已经生硬了的尸身。
唉,要怪也只能怪大秃顶找了不该找的人吧。这叫甚么?这就叫做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成活。
固然符咒燃烧殆尽,但也不算是前功尽弃,因为符纸是燃烧掉变成了黑灰,但朱砂却没有因为火焰的燃烧而消逝,反倒尽数落在了大秃顶的衣服上面。
不然的话,这东西跑到内里,还不晓得要吓到多少人,或者说不晓得有多少人会被它吸干了精血,变成半人半尸的东西。
当我发明地板上被大秃顶的尸身砸出一个大坑的时候,刹时就瞪大了眼睛,没想到大秃顶的尸身已经变的如此坚固,我看跟石头的硬度都差不到哪去了,这也刚好说了然大秃顶的尸身要不了多久就会完整变成僵尸了。
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它当时竟然死不瞑目,并且还变成了这副模样。不消说也晓得,之以是大秃顶的尸身变成这副模样,必定是拜那修炼邪术的老者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