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团长发誓,如果劫夺团再多出一批能够胜任的兵士,他早就已经红着眼去搞金州匪帮了。对于曹团长来讲,金州匪帮在贰内心就是黄灿灿的金币,武装劫夺团主力军队的下落也完整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金州匪帮大伤元气以后已经是今不如昔,但是他悠长以来建立起的统治职位对于很多土著盗匪来讲就像是百足之虫一样死而不僵。劫夺团并不是踏碎了金州匪帮以后建立起的霸权,而是在金州匪帮躲在老窝里舔伤口的时候完成的统统。
曹团长愣是憋了半天,终究把笑意给憋归去了,毕竟别人煞费苦心,不能太不给他们面子了。当这身穿在一个身高两米多的鬣狗盗匪身上,曹团长至心感觉金州匪帮的家伙很长于活泼氛围。
取之于盗,用之于民。曹团长安抚本身,不义之财必须得用,不然放在家里败品德,这才没有让本身肉痛死。借助着这些物质的无偿供应以及教义的鼓吹,曹团长总算是收拢了很多土著住民的心,这也勉强算是获得了必然程度上的胜利。
很较着,这应当是金州匪帮曾经打劫过往的商旅团时候顺手抢来的。盗匪也有本身的审美妙,这些东西几近被抢来除了当作抹脚布以外几近一点都和他们的天下沾不上边。估计是他们为了显得有规矩一点,方才翻箱倒柜的找出这么一身行头来给这位勇气可嘉的使者包装一下,让他看上去不那么高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