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余牌手的救世之旅 > 第九十四章 初入矮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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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姆刚到街角,高文就听到了他的声音:一阵有节拍的,只属于重度烟瘾患者式的狠恶咳嗽。出了店门,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他:这里是矮人区核心,只要个头超越一米四,就能算大个子,柯姆伯爵在这里非常显眼。

高文卷起袖子,在店内的水池里洗洁净了双手,筹办吃他的午餐。在初级餐厅里,高文能获得一副刀叉,低档一点的处所,也会有一个木勺,但在这里,在矮人文明中,你只能靠本身的双手,最多有一副薄膜手套。。

在如许的背景之下,在金穗城中呈现“矮人区”便不敷为奇了。

柯姆伯爵走在前面,摘下弁冕,弯着腰钻进了门中,高文得弯着腰进,门框实在是太矮了。

高文特地遴选了明天的这身衣服,袖口脚脖都扎的紧紧的,满身高低加起来有八个口袋,每个都有纽扣。最特别的是那条武装带,上面有三个药剂瓶吊挂位,现在它们一个都没有被华侈。

“不过管他呢,归正那群乡巴佬甚么也不懂。”柯姆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无对高文不满的意义。他吸完了最后一口烟,便带着高文,拄着拐杖走进了矮人区。

高文与柯姆伯爵相约在矮人区外的一家餐厅先行见面,他到的太早,便先点了一份午餐,筹办填一填肚子。

向下走了一圈,三人来到了阿谁箱体前,一一走了出来。

这间石屋不是个房间,而只是个盖子,进门后便是一道沿着墙壁螺旋向下的楼梯,四周点着火把。高文探头向下看,太深,一眼看不到底。

“我们到了。”柯姆在一间石头屋子外停了下来,清算了下燕尾,抬起拐杖在地砖上敲了三声。不一会儿,石屋子的门便被翻开,先是呈现了一蓬棕色的大胡子,然后是酒糟红的大鼻子,最后是一双矮人式的小眼睛。

这里固然是矮人区外,但也已经进入了矮人的权势范围,从菜单上的菜色就能看出这一点。如果金穗城的人类想体验一下矮人文明,那就是这里了,他们不会挑选真的走进矮人区。在内里,矮人会用奇特的眼神看着人类,就和内里人类看矮人的目光一样。

“之前坐过这个吗?”柯姆伯爵双手拄着拐杖,向高文问道。

“感谢,先生。”高文伸手抓牢了中间的铁雕栏,他晓得矮人造物向来不讲究用户体验,他最好将柯姆伯爵的建议听进耳朵。

在流淌的岩浆旁,温度其高非常,聪明种族中,只要矮人能在这类环境下耐久事情。在这里,金属餐具轻易产生高文颓废,非常不耐用,至于木头,那卸载犯禁品清单的第一行第一列。对于矮人而言,手指是独一值得信赖的餐具。

“你如何穿成了如许?”柯姆高低打量了高文,问道。

“哦,柯姆伯爵,您快请进,氏族长等您好久了!”声音从胡子里传出,说的是人类通用语,口音很重,如果不当真辩白,那一个字也听不懂。

很快,午餐被端上了桌子,大抵有一盘荷叶饼,一盘肉类蔬菜和主食的杂烩,一大杯低度酒。当然,此世矮人的低度和宿世四川人的微辣是一个观点,高文只嗅了一鼻子,就决定一口不喝。倒不是一喝就醉,而是要留着酒精份额对付矮人区内的环境。

“那我建议你抓好扶手。”柯姆扣紧了弁冕,“会很刺激。”

矮人是矿物方面的大师,从发掘到锻造,都是他们的传统上风项目。和人类喜好制作高塔截然相反,矮人更喜好向下发掘,他们会越挖越深,直至炽热的岩浆层才会停下。

高文当然坐过电梯,但这和电梯但是两码事,他老诚恳实的答复道:“第一次,先生。”

过了一小会儿,高文先是听到了两声汽笛一样的尖啸,接着便感遭到箱体在微微闲逛,再然后,高文便感受本身……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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