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南迪的人们并不风俗吃米饭,但罗文倒是地隧道道的中国人,米饭才是他的主食。
这时候已颠末端零点,火焰女郎里的别的客人已经未几,罗文就让奥比去酒窖里搬了两桶大麦酒上来,本身则和丽莎一起赶制汉堡薯条。
一份不敷,那就再来一份!
……
金发碧眼的约翰在人群中非常显眼,他脾气开畅,诙谐风雅,很轻易就成了集会的核心。
有如许的老板,就算不要人为也值了!
会长布莱克是个红色短发的白肤青年,副会长爱丽丝倒是个金发碧眼的正宗欧式美人儿,并且她的胸部很大,非常大!
若不是这辣子鸡丁过分好吃,她或许连饭都要吃不下去。
此中约翰是“土豆之子”,公会会长布莱尔是“羊毛之子”,而副会长爱丽丝则是“牛奶之子”!
他们行着酒令,唱着歌,像是要将糊口的劳累与冒险的苦痛全数甩去普通,刺鼻的酒味逐步溢满了全部酒馆。
将统统的食品都筹办好并搬上餐桌后,罗文让丽莎和奥比临时停下来,三人找了张余暇的桌子,也坐下来吃起了晚餐。
几个女性冒险者围在一桌,一边小口地喝着酒,一边指着约翰在说些甚么。
“特别是配上米饭来食用,的确完美!”
第一次试做就有如此效果,只能说奥比的厨艺确切高深,公然不愧是千锤百炼而来!
好半天后,采办汉堡与薯条所附赠的番茄酱都已经被他吃光,但他仍然一无所获。
吴乐有些愤怒:“鳖说话,再去买!”
“老板……”终究,她忍不住对罗文抱怨道,“老板,甚么时候招个新员工吧?”
这实在不是仅仅用“还行”就能描述的味道!
……
罗文没有答复丽莎的话,他支起胳膊,偏头看着那些“农场之子”的冒险者们。
不过他们的晚餐有些特别,是一大盘的辣子鸡丁配米饭!
这一整天下来,她实在太累了!
“嗯?”罗文挑了挑眉,“如何?感觉累了?”
而通过舌头来咀嚼阐发一种酱料的质料有哪些,则是一个五星大厨所必备的根本素养!
那边相对温馨,只坐着两小我,看起来格格不入,但罗文从约翰口中得知,他们别离是“农场之子”的正副会长。
“本来‘炒’出来的东西能这么入味!”
虽说是试作品,但这盘辣子鸡丁的光彩却非常光鲜,棕红色的辣油铺在鸡肉上,浓烈的麻辣直冲鼻腔!
但不管他如此尝试,都辩白不出这番茄酱的质料!
而这一阐发,就阐发到了太阳落山,明月升起,黑夜的帷幕完整覆盖了天空!
约翰所属的冒险公会名为“农场之子”,他们公会固然不大,但在这四周几条街还算驰名,这除了因为他们公会成员的气力还算不错以外,也是因为那些成员都是农家之子,与人办事非常驯良,非常受那些大叔大妈的欢迎。
罗文有些八卦地想着,目光转到了酒馆的角落。
……
等奥比把大麦酒搬畴昔后,他回厨房切了酱肉,做了蔬菜沙拉,然后在六个大碗里盛了土豆泥。
出于男人的赋性,罗文的目光不经意间掠过她那收缩得过分的胸脯,心中不免荡起了一丝波纹。
他是获得美食协会认证的五星大厨,对各种生果蔬菜都有非常深切的熟谙,此中乃至包含各种生果蔬菜的发展环境以及在各种季候时的味道偏差!
他随口问道:“那两人身为正副会长,为甚么会坐在那角落?”
当然,这和辣子鸡丁用的是迷雾天下的鸡肉也有很大的干系。
吴乐用一根筷子沾了点番茄酱放入口中,细细咀嚼,尽力阐发。
那公会会长布莱尔是个高大漂亮的红发青年,他家中有个大农场,养了很多羊,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不过他是家中第二子,不需求担当农场,以是才气出来冒险,并且建立了一个冒险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