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有些八卦地想着,目光转到了酒馆的角落。
他是获得美食协会认证的五星大厨,对各种生果蔬菜都有非常深切的熟谙,此中乃至包含各种生果蔬菜的发展环境以及在各种季候时的味道偏差!
罗文失业以来,还是第一次欢迎这么庞大的客户群,不过丽莎倒很有经历,记单送餐井井有条,就是忙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一份不敷,那就再来一份!
而通过舌头来咀嚼阐发一种酱料的质料有哪些,则是一个五星大厨所必备的根本素养!
那公会会长布莱尔是个高大漂亮的红发青年,他家中有个大农场,养了很多羊,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不过他是家中第二子,不需求担当农场,以是才气出来冒险,并且建立了一个冒险公会。
等奥比把大麦酒搬畴昔后,他回厨房切了酱肉,做了蔬菜沙拉,然后在六个大碗里盛了土豆泥。
“本来‘炒’出来的东西能这么入味!”
吴乐用一根筷子沾了点番茄酱放入口中,细细咀嚼,尽力阐发。
固然听不清,但却能设想得出,她们必定是在聊着一些有关约翰的话题。
固然这里的大米贵了些,但酒馆买卖这么好,这点钱哪能算钱?哈哈哈哈。
那边相对温馨,只坐着两小我,看起来格格不入,但罗文从约翰口中得知,他们别离是“农场之子”的正副会长。
此中约翰是“土豆之子”,公会会长布莱尔是“羊毛之子”,而副会长爱丽丝则是“牛奶之子”!
巴尔就在他的中间看了他一整天,现在神采已经成了酱猪色,他已经开端思疑起这位良庖的真本领来……
“味道还行。”
至于辣子鸡丁……
而副会长爱丽丝和布莱尔则是相邻农场的青梅竹马,以是她才会跟着布莱尔一起出来冒险。
深夜时分,门客渐少之时,火焰女郎的买卖却又迎来了一波新的高.潮!
约翰所属的冒险公会名为“农场之子”,他们公会固然不大,但在这四周几条街还算驰名,这除了因为他们公会成员的气力还算不错以外,也是因为那些成员都是农家之子,与人办事非常驯良,非常受那些大叔大妈的欢迎。
之前当看板娘的时候,她一个月加起来都没有明天一天做的事多,现在放松下来,顿时感觉满身酸软,整小我都不想动了。
奥比将鸡肉和米饭一起刨入嘴中,脸上暴露近乎迷醉的神采。
将统统的食品都筹办好并搬上餐桌后,罗文让丽莎和奥比临时停下来,三人找了张余暇的桌子,也坐下来吃起了晚餐。
虽说是试作品,但这盘辣子鸡丁的光彩却非常光鲜,棕红色的辣油铺在鸡肉上,浓烈的麻辣直冲鼻腔!
那种浓烈的鸡肉油脂味和辣味异化在一起,极大地刺激着味觉。
约翰从人群中走出,笑呵呵地对罗文喊道:“老板,六十人份的汉堡薯条,再来两桶大麦酒、二十斤酱肉、六大份的蔬菜沙拉!别的像花生米、土豆泥之类的也都来一些!”
吴乐吃了整整一天的番茄酱,连舌头和嘴唇都染成了鲜红色,味觉都麻痹了,却仍然甚么都没有阐收回来。
……
罗文没有答复丽莎的话,他支起胳膊,偏头看着那些“农场之子”的冒险者们。
“农场之子”冒险公会约莫有三十人,这三十人一起涌进酒馆,此中不乏体格结实的莽汉,乍看之下就像是来砸场子的地痞,倒让罗文略微惊了一惊。
……
“嗯?”罗文挑了挑眉,“如何?感觉累了?”
费尔南迪的人们并不风俗吃米饭,但罗文倒是地隧道道的中国人,米饭才是他的主食。
有如许的老板,就算不要人为也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