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一百一个的肉包,真的会有人买吗?
陆元掐动手指算了算,神采垂垂变白,普通的魔物肉都没这么贵吧?
“嗯嗯。”陆元尽量摆出大人的严肃,正色道,“小罗啊,你此次卖的这个肉包,是不是订价太贵了?我们这条街的人,应当不太会买这么贵的食品。你看,比如大叔我,一顿饭最多吃个十几二十块的,一旦代价上了二十,那就会考虑考虑再考虑,最后多数还会挑选放弃采办。更别说你这肉包要一百一个,一顿饭一百,普通人但是花不脱手的,你对餐饮界的行情还是不敷体味啊!”
“公然是没甚么人买吧?看来我得劝劝这小老板,年青人有才气是功德,但千万不能急功近利。”
陆元猛地认识到罗文在说甚么,那肉包一个只要那么点大,一顿饭不吃个五六个,如何吃得饱?
“肉包?一百一个,一千十二个,还是五折优惠?”陆元有些惊奇,“这么贵的东西,会有人买吗?”
总而言之,会在第一时候出钱采办肉包的,多是些手头比较余裕的客人。
说着,他还特地转头去看了遍菜单板,转头说道:“没错呀,一个肉包是一百啊!”
大师都在谨慎本份地过日子,就算信赖这肉包必定物有所值,也不会等闲为了满足食欲而俄然拿出那么多钱。
细细算来,十去八九,总还能剩下一两成的客人。
如果是半个多月前的火焰女郎酒馆,那必定不会有人买!
他们非常信赖,凡是有人尝过这肉包的滋味,就绝对不成能将它忘怀!
另一个白叟拄着拐杖走过来,点头晃脑地说道:“不不不,在汉堡之前,另有土豆饼!老头子我但是从土豆饼刚出来时就有吃上的人。”
他中间一个浓眉大眼的青年也大马金刀一坐,还往他这边看了一眼,大有惺惺相惜之意:“我不是第一批吃汉堡的人,但我想做第一个吃肉包的人!”
但也有那么一部分客人凭着对火焰女郎酒馆的信赖,忍疼点了一个肉包来吃!
罗文向他笑笑:“你尝过以后就晓得了。”
陆元假咳了两声,想借此吸引罗文的重视,他感觉本身和这小老板也算挺熟的,是时候摆出点父老的架子了!
这白叟可说是火焰女郎酒馆的忠厚粉丝,自向来过一次后就常常往这里走,但他不是来酒馆用饭,而仅仅是来尝个味,以是常常是鄙人午茶的时候到来。
比拟于前两天的客人饱满,明天的酒馆连个列队的人都没有。
……
罗文还在卖汉堡薯条时,便偶尔会碰到帮贵族老爷来买汉堡薯条尝鲜的管家小仆。
但吃完饭分开以后,他便开端担忧起火焰女郎酒馆的买卖来。
而对于这一点,却恰好是罗文等人的自傲之处。
合法迷惑时,陆元俄然一吸鼻子,猛地转头看向厨房的方向,却见丽莎正从厨房中出来,她用两手端着一个木盘,而木盘里摆着五个小碟子,每一个碟子里都放着一种拳头大小的食品。
带着一丝丝担忧,陆元从餐桌之间穿过,走到了酒馆的柜台前。
“五六个肉包,那就是五六百块钱,一顿饭五六百块钱……”
“这……”罗文也没想到陆元有一天会俄然向本身说教,他下认识地说道,“老陆,有件事你能够曲解了。”
陆元踌躇了半晌,便咬牙道:“那就给我来一个!”
罗文无法点头:“我不是这个意义。我是说,想把肉包当饭吃,一顿饭是不成能只花一百的。”
而既然有了客人,接下来就要看那肉包的甘旨可否将这些客人留住,又可否直立起口碑,从而吸引来更多的人!
乃至一些贵族富人也对此有所耳闻!
他很喜好那种果汁,一口气喝了三大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