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在鹿鼎记内里,被韦小宝利用的入迷入化,而史松也是被韦小宝的石灰粉给弄死的,这类大杀器,刘云当然要采取的。
筹办结束的刘云直接奔城西得胜山而去,刘云还记得关于其的一些典故,得胜山在扬州城西北三十里的大仪乡,南宋绍兴年间,韩世忠曾在此处大破金兵,是以山名“得胜”。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刘云还是去一家粮油店里买了一瓶特质的辣椒油。买到辣椒油的刘云还专门尝了尝,内里的味道就算是他的喉咙也没法享用的,更别说一小我眼睛遭到辣椒油的滋味了。
有了石灰粉和匕首,想必在偷袭之下,仰仗刘云在天运大陆苦练的搏斗技能,斩获史松应当不是难事。
带领官兵的有两人,都骑着高头大马。为首一人骑在一头玄色骏顿时,头上的顶戴花翎是阴纹缕花金色,身穿的官衣补子上除了有飞禽走兽外,还绣有海水和岩石的图案。
刘云越想越惊,越想越急,见史松单刀将近,若再不脱手,恐怕茅十八的性命难保。等史松腾脱手来,面对全盛期间的史松,撒石灰粉等下三滥的手腕恐怕点用处都没有。
除了这几人的窃保私语,其别人的言语当中也尽是非议史松,说朝廷官员的犯警行动。
刘云找了处视野好的高点停下,他倒没有急于去搜刮,而是在四周了望其他处所。
遵循小说的过程,茅十八的危急时候,韦小宝会冲上去处史松撒石灰粉,至其失明。
茅十八眼下不敷为惧,不知从那里钻出来的刘云差点害死他,让他有种不杀此人就咽不下怒意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