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由问道:“这些字你熟谙?”
这女伴计名为“丽莎”,二十多岁模样,留着亚麻色的卷曲长发,穿戴并不算朴实的穿着,脸上抹着粉,指甲上还涂着油彩。
“以是说,这店现在是他的,如果前老板将店面押给了你们,你们要找他。他又是前老板的私生子,如果这店面的代价还不敷了偿债务,那父债子偿的事理……想必你们比我这无能女子要懂很多吧?”
门栓突然裂开,一股巨力从背后袭来,罗文接受不住,向前猛地走出几步,然后才略显狼狈地转过身,正看到三个一脸霸道的长毛兽人冲进酒馆。
哦对,抱负是饱满的,但实际是骨感的!
在这个天下,酒馆就相称于地球上的快餐店,专门发卖浅显冒险者最喜好的便宜酒和便宜的饭菜,从迷宫返来的冒险者们凡是会在本身熟谙的酒馆中停止会餐,时而与其别人分享谍报,时而吹吹牛逼,以减缓险途中积累的压力。
他冒死顶住大门,神采焦心肠看向柜台前的女伴计。
野猪人大哥皱眉道:“当然,我但是法斯特文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如何能够连这些字都不熟谙。”
罗文用背部顶着酒馆的门,满头大汗地想着。
“现在的收债职员可真敬业,天赋刚亮就来了。”
“口说无凭,多说无用。”野猪人大哥一脸霸道地说道,“父债子偿,天经地义!罗图欠我不夜城一百二十三万元,这家火焰女郎酒馆的年产值在二十万高低。我现在给你两个挑选,一是将这家酒馆以五十万的代价抵给我,然后你在三天内了偿七十三万。二是具名卖身,为我们不夜城打工十年,这十年的酒馆支出都归我们,并且每年支出要包管在二十万之上!”
那边的丽莎也笑着说道:“我说罗文,你干脆就选第二条吧?归正你也还不出钱来,不就是打工十年吗?十年很快的。”
他发怒起来,长毛竖起,毛尖上模糊出现土黄色的光辉,非常可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