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林小凡察看到一个风趣的征象,这个怪鸟固然翅膀健全,但是却仿佛不会飞,得出此结论的启事很简朴,它如果能飞它直接从空中爬升抓鱼岂不是不更帅?何必用跑路的姿式跳到水里,还要应用战略才气“狼狈”地捉鱼?
但是即便相反,你丫不看就是了,又何故用鄙夷的眼神瞄我?
光照时候结束了。
不过脚步却毫不断留,以跑步的姿式追上去。
呃,莫非人和鸟之间的审美观点完整相反?
天为帐,地为床,可你他么的岂可为新娘?
林小凡苦笑不已,阳光在这裂缝谷底本就是奇怪货,想那不晓得多高的“洞口”不过碗口大,在中午之时能有三十秒光光照就已经很不错了,还能要求更高甚么?
真这么牛逼?
不信邪的林小凡一发狠,直接上最快的速率――百米冲刺的速率。
而是小丑普通!林小凡灵气虽失,但是眼睛还是锋利,从它的眼神看出本身在它的眼里,绝对是小丑普通的角色。
林小凡摇了点头,哑然发笑。
本身一个恍忽,竟然被那怪鸟无声无息溜走了,真是无语。
咦,鸟呢?哪去了?
氛围普通?
以他颠末灵气强化的身材本质,哪怕年小腿短,但光凭百米速率而言,绝对能完爆顶峰时候的博尔特,但是令他大跌眼镜的是,即使他已经拼尽了尽力加快,却终究还是没能和那怪鸟拉近半步。
我靠!这傻鸟是甚么眼神,甚么神采?
怪鸟却没有理睬林小凡的快快渐渐,持续着它的法度,摇摆着进步。
提及来还是要感激这个怪鸟――
这里就是这怪鸟的窝?
这……
不怕将它吓走?
亦不失为一段嘉话……
就在林小凡迷惑间,一缕似有若无的阳光呈现,恰好照在怪鸟的身上,怪鸟浑身一抖,电击似的,神采舒畅之极……
林小凡一呆,心中险恶一想,却顿时将这肮脏的动机抛开,随即打量起这个处所――
现在这里竟然有阳光――好记念阳光的味道。
现在让林小凡最猎奇的是,这里除了本身、食人鱼和这怪鸟,另有其他甚么活着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