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卫军的人如平常一样霸道在理。
作为领队,迪克代表部下们接管了近卫军的查问。近卫军这边的领队是一名少尉,他留着强尼那样的秃顶,头顶有一大块烧伤形成的疤――他应当就是因为这处疤才剃了秃顶。
两队人一前一后的来到烧毁大巴四周,在瞥见被尸山包抄的大巴车以后,统统人都惊呆了。烧疤头先一步缓过神来,以最快的速率展开战役队形,原地戍守。然后他就逼迫迪克和他的人去四周搜刮,有甚么发明必须第一时候向他汇报。
“哈哈哈哈哈!我也是这么想的!”
“应当不会有那种傻瓜。”
他们让迪克和他的人消弭武装,接管查抄。迪克和部下们对此非常不爽,却也只能乖乖的消弭武装,接管近卫军的查抄。
如果换做平时,近卫军在田野逮到武装团队,多数会为了找乐子,将其热诚一番。烧疤头却没有如许做,还把兵器设备还给了迪克他们――当然了,不是全数。他们截留了三支主动步枪和半数以上的步枪弹药,以及三颗土制炸弹――这是迪克小队所具有的全数爆炸物。
烧疤头――迪克在内心给他起了如许一个外号,但嘴上还是得恭恭敬敬的叫人家“长官”。烧疤头一脸恶相,却不测的是个好人――起码在近卫军中,他是个好人。
迪克模糊感觉,此次爆炸能够和阿谁俄梅加战术大队有关。在路上,迪克发明了近卫军的军队,他们也在往那边去,这申明爆炸应当不是近卫军制造的。
“你的声音真刺耳,不过我不讨厌。”
烧疤头指了指朝着正南边向缓缓进步的尸潮,问迪克说。
话音刚落,迪克便愣住,呆然的看着远去的尸潮。他想起了强尼讲过的,有关俄梅加战术大队的事,就是他们在谷仓和缪塔镇四周搏斗丧尸的事。
邦德尔先生讨厌近卫军,他从一开端就不想给近卫军上供。但是人家的身量摆在那边,一根小拇指都比你的大腿粗,只要你敢说一个不字,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迪克也讨厌近卫军。他讨厌近卫军,并非是因为他们横行霸道。在穷户区长大,十一岁就杀过人的迪克,早已经风俗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例。我强,我便能够欺负你,因为我强,你弱,这就是游戏法则。
说是一起走,实际上烧疤头只是想让迪克他们为本身开路罢了。他让迪克等人走在前面,本身带着人走在前面,两边隔了有约莫二十米的间隔。
邦德尔先生在获得这个动静以后倒是一脸严厉,他深思了好久,然后决定近期低调一些,暂缓打算。迪克不明白邦德尔先生为甚么要如许做,但是他坚信,邦德尔先生是不会错的。
“伴计,你看那边。”
在迪克看来,只要懦夫才会希冀强者的怜悯。他们不想被欺负,不敢抵挡,乃至连接管实际的勇气都没有。如许的人只配糊口在胡想和谎话中,做一辈子的仆从。
烧疤头亲手将迪克的大口径手枪换给他,还对他说了如许的话。迪克感觉,烧疤头没有热诚他和部下,多数是因为他沙哑的声音。
迪克晓得,邦德尔先生不是那种甘心屈居人下的人。他现在对近卫军各式顺服,那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他的心从未屈就过。
迪克讨厌近卫军,是因为近卫军侵害了邦德尔先生的好处。他对邦德尔先生非常虔诚,毫不夸大的说,他能够随时为邦德尔先生接受酷刑的折磨――没错,是接受酷刑的折磨,而非献出世命。
烧疤头用力拍了拍迪克的胳膊――实在他想拍的是迪克的肩膀,但是他和迪克的身高差异有点大,虽说也能拍到肩膀,但如许做看起来必定很风趣,以是他没有如许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