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鸿没回应,躬身舀了盆热水,将双手在水中泡了泡,取出擦干后,敏捷绕到余锦年背后,捂住了他的双眼,以掌心悄悄地揉了揉:“如许会舒畅一些。”
余锦年下认识地挣动了一下,被男人按住:“勿动。”
清欢笑得直捂嘴:“天下人都知季贵妃,郦国公家又怎能姓王?年哥儿,你莫不是从哪个山洞洞里爬出来的小妖怪,竟不知现在哪朝哪代?”
正嗫嗫吐槽,这时清欢小娘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伸手扯住了余锦年的袖子,娇滴滴笑道:“傻兮兮的,看呆了?这儿呢!”
他拎着食盒要走,被季鸿扯了一下:“还是我去吧。”
道是有一名蜜斯,生性开朗,文采斐然,某日她女扮男装,捏了个假姓名,去游元宵诗会,竟与一名偶遇的素衣公子比起猜灯谜来,一时比得难明难分,痛快淋漓。二人是以了解,一见仍旧,遂交了个诗墨之友,便常常相约在文人间的诗文茶会上,以笔交心。
就像那位只闻其名的“二哥”,以往只在季鸿的梦话中呈现,白日他是提都不提一下的,这还是季鸿第一次与他提及二哥的事来,余锦年就忍不住想搭个话:“固然不晓得你为何离家……不过,你不想归去看看么,明天是团聚节,好歹也该回家吃个月团,见见你阿谁二哥?”
前头花贩捧着一碗糯米粥,中间站了三两个门客,都耸着鼻子要与他分一勺来尝尝,那花贩天然不肯,端起碗来就是哧溜一大口,好险呛着,喝罢抹一抹嘴,感受仿佛冻在身材里的汗都渐渐蒸出来了,不由舒畅道:“酸酸辣辣,痛快!不愧是叫神仙粥,整小我都和缓了!”
也不晓得少年去那里了,昨日本身酒后朦昏黄胧的,只记得一簇暖和的火光,和一个披发着甜美气味的茶碗。见少年桌上有一方小砚,季鸿便一边在房中等余锦年返来,一边将书册摊开,取笔抿了墨,将册页上残破的字一一补齐,如此也算是酬谢少年昨日的顾问之恩罢。
余锦年猎奇:“子禾居士又是谁?”
“少时见家中二哥常如许做,非常有效。”季鸿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见那破了半页的书皮上写着“青鸾诗集”几个字,季鸿便感觉烫手,刚想放回原处,忽地从书里掉出几张纸片来,他捡起来一瞧,是临抄的几个大字,笔迹有些歪扭,但能够看出写得非常当真。他将纸片收起来,又忍不住细心翻了翻,可见书册是很陈旧的,仿佛是被翻过很多次,有些字乃至都恍惚不清了。
而青柳街上,“天真懵懂”、“不谙世事”的大好青年余锦年挎着食盒,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倚翠阁中,别致地四周乱看,试问哪个男人不想见地见地旧社会的红灯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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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鸿刚随他走进厨房,手里就被塞了两个热乎乎的小包子,白白胖胖,小巧小巧,松坚固软咬上一口,甜味淡而不腻,配上少年亲手沏的龙眼茶,妙不成言。
曲声杳杳,胭香脂醉,熏得余锦年晕头转向。有几个才起的花娘路过,俱是睡眼惺忪,酥|胸半露,两条大|腿若隐若现,他看过一眼,心中冒出的动机竟是:不过如此,也没见得有多都雅,就这腿,还不如我家季公子的呢!这肌肤,也不如季公子的白。
到了巳时, 街上各色摊贩都已开张了, 余锦年却还没忘了自家早晨也是要过节的, 所谓入乡顺俗,得空他就跑出去买了些生果,幸亏早晨祭月用。
在桂花树下初遇这个少年的时候,季鸿恍忽又回到了二哥与他采摘野桂的那天,季延的年纪差未几也就是那般大,奉花吟诗,风骚俶傥,乃至于少年双袖盈香走过来时,几乎让他觉得本身又在梦中。但大略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好似明天的桂花茶,昨夜的荔枝酒,老是带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总能让民气中轻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