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怕穆木又偷跑,以是随便抓了只野兔来,因为草原没有木料不能生火,洛桑便徒手剥下野兔的皮然后扯下一只后腿递给穆木。
“大多数人第一眼看到我时都是喜好的,因为我长的都雅,但当他们熟谙我久了,他们就变得讨厌我了,因为我脾气不好,是以我下定决计要和能与我谈满3年爱情的女人结婚,省的今后仳离费事。”穆木一边回想一边缓缓说着,他冷眼看向洛桑:“咱俩才熟谙两个月,你说你喜好我,我还真不如何信。”
“妖怪罢了。”穆木饿了,也困了,他趴在洛桑的背上理所当然的道:“死了就死了。”
就算他爱的了,他也会让他爱不了。
“没火。”洛桑晓得雌性不爱吃生肉,但现在真没阿谁前提烤肉。
“我不喜好你就不吃?”
“他们死了你仿佛没甚么感受?”洛桑摸索着问穆木。
洛桑淡淡的看了穆木一眼,冷静的,他晓得穆木在扯谎,因为他底子就没有在密林里闻到那两个兽人的气味。
尸身看久了反胃,穆木便不看了,他一转头便看到洛桑神采很有些庞大的看着他。
但现在穆木超等悔怨,感觉这特长在这天下一点用没有,学体育好歹能防身,学医好歹能用毒,学地理好歹跑路便利,学天文好歹能夜观天象,哪个不比音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