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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嗡鸣骤起,自他身后而起,倒是背后一柄剑在响,那是一柄通体如白玉般的剑,那是他的剑,似石,却又有些沟壑,就那么被他背在背上。
小二是他,打扫卫生是他,清算桌案是他,买菜也是他,的确是当牛做马普通被人使唤。
而现在,他来到了这里。
茫茫碧波汪洋之上,在那摇摆如飘叶的浪花上,渐渐呈现了一个身影,一个白衣人,放佛自六合的绝顶而来,赤足行走,如履高山。
而这些,也就是在烟山城里才气见到。
他穿白衣,他也名白衣,他喜红色,这纯粹得空的色彩,正如他手中的剑,贰心中的剑,不掺杂任何东西,纯粹至极。
杏花微雨之下,只听那烟山城里偏右的一处酒楼内,一声声呼喊之声不断响起。
“阿生,来壶酒。”
“来了。”
他为何常见?因为那洗濯街道的活是他做的,白日无人脱手,一到夜里,有怨抱怨,有仇报仇,活的才是人,死的已变鬼。
楼内,几几围着一桌,倒一盅烫好的老酒,渐渐小酌,不时夹一颗花生米,夹几筷子香味四溢的小菜,听着那些人东拉西扯的瞎吹,还别说,倒也有几分舒坦和舒畅。
暮生面有微汗,累,太累了,现在他才明白,那地主员外口中的杂活本来是这类。
“阿生,再来碟花生。”
剑随人意,人感剑心,以是,他们是孤傲的,孤傲的人,孤傲的剑。
很奇特,没有东西承载其重,可却恰好紧紧的贴着,好似他们本就一体,没有高耸感,仿佛,本就该如此,本就该如许。
有人说,生而知之者当为贤人。圣报酬何?他不晓得,他只晓得剑,眼里也只要剑,内心更是只要剑。
但是暮生却晓得,那双手很可骇,他亲目睹过几个肇事的人在那双手中没有半点抵挡之力,五指如爪,取民气脏如探囊取物,乃至,快到那颗心当时仍在其手里收缩跳动着,然后化作血泥。
“来了。”
男人闻声敛去的笑容再现,化作笑声,他只对本身的剑笑,现在更是放声大笑。
他的剑,无锷,剑柄与剑身连为一体,洁白如玉,白到乃至于错觉之下有那么点淡淡的青,三指宽细,厚有两指,长不过三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