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 > 第1章 刺客
刺客名叫鉏麑(读如锄泥)。[6]
从《史记》起,荆轲的头上就一向戴着品德的光环,他的身上也被倾泻了无穷的怜悯和遐想。因为他要行刺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厥后的秦始皇,并且功败垂成。人们对嬴政有多悔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恭敬;对弱者有多少怜悯,对荆轲就会有多少歌颂。但这是靠不住的。品德的判定向来就很轻易掩蔽本相,做研讨却要的是实事求是,不能豪情用事。
但再高的代价,聂政也不为所动。他回绝了严仲子的奉送,明白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不过,贰内心是承情的。并且他以为,严仲子“奉黄金百镒”恰是奇怪本身的表示。既然如此,我聂政“将为知己者用”。
赵盾无言以对。
是的,作为人子,哈姆雷特应当拿起复仇之剑;作为臣子,他却不能行刺国君,更不能行刺母后。行刺他们,是以恶抗恶;不报父仇,是姑息养奸。他乃至也不能他杀,因为那是回避任务。看来,他约莫只能“苟活”。但,负担重担的他,苟活活着间又有甚么意义呢?
传闻,深受打动的鉏麑当时喟然感喟: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赵盾大人,是可觉得民做主的啊!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争权夺利中。起先,是智伯结合赵、魏、韩三家灭了范氏和中行氏。然后,是赵襄子、韩康子和魏桓子结合起来灭了智伯。赵襄子为体味恨,还把智伯的头盖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赵襄子该如何办?
这让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脸孔全非的豫让暗藏在赵襄子的必经之路上,筹办一搏。赵襄子的车辇也遵循原定线路,缓缓过桥而来。但谁都没想到,拉车的马俄然惊了。
但是聂政却果断反对。他说,这事毫不成以人多。人多嘴杂,是非也多,哪有不保密的?一旦泄漏风声,结果不堪假想。是以,臣只能一人前去履行任务。
聂政,莫非是“冷血杀手”?
我终究能够酬谢智伯了!
没错,聂政也是“士为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如果感念严仲子的看重赏识。实际上,这也几近是“中国式杀手”的共同特性。但一样无庸讳言,聂政跟豫让分歧。他不是本身要报仇,而是受雇于人,严仲子更明显白白是买凶杀人。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就是他出的代价。
赵盾说:不对,不是我杀的。
克瑞翁大怒。
这时的襄子权势更大,能够自称寡人。
实在,知氏兵败以后,豫让本来是逃进了山里的。但为了智伯,他又改姓改名,潜入晋阳(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劳役的犯人,到宫里去粉刷厕所。抹墙的抹子里埋没着尖刀。只要赵襄子现身,就一刀刺将畴昔。
谁该去死
当然,仍以本来脸孔招摇过市,必定是不可的了,必须整容。因而,豫让拔掉了眉毛和胡子,又在身上涂满油漆,弄出中毒后的累累瘢痕。为了考证整容结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饭。走到家门口,连他老婆都认不出来,只是说:此人的声音咋那么像我丈夫呢?豫让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哑。
自知必死无疑的豫让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说:君上!臣传闻,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节之义。本日之事,臣极刑难逃,理应伏法受诛。但,臣大胆要求君上成全,让臣行刺君上的外套,也算了结一桩心愿。
如许的刺客,是技术人。
赵襄子又看了豫让一眼,然后长叹一声说:好吧,拔出你的剑来![1]
荆轲是“明星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