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阴棺冥妻 > 第六十四章 鬼墓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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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和当初跟我说的那句话,至今仍清楚的记在我的脑海里。

听着我这番毫不包涵面的回绝,阿谁穿棉袄的小伙神采一下子就变了,他伸脱手就要朝着本身身后的木盒子探去,却被他的火伴给止住了。

他们俩看着我,眼神里透暴露一丝不和睦。

我当即动用了沈长秋教我的水行术,空中上覆盖的厚厚的雪,在我的心力影响下,开端一层层飘上了当空,朝着那孙元和朱峦铺天盖地的囊括了畴昔,他们俩人当即被雪给覆盖。

“降魔杵?这只是我在路边上偶尔捡到的,有甚么干系吗?”我赶紧撒了个谎。

鬼墓门?

功德不常有,好事老是来,看着这两个面露不善的家伙,我也干脆不跟他们废话,当即俯下身,将手按在了脚下的雪地上。

从通湖到鬼间,又从鬼间到新木村,随后又来到了星沙县,我本觉得本身并没有走太远,可直到坐上火车我才发明,本来星沙县间隔晴水县足足有一千五百里远,我在早上解缆,达到晴水县需求一整天的时候。

我摇了点头,一脸警戒地看了一眼那人,赶紧把降魔杵收了起来。

颠末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比及凌晨三点钟的时候,火车终究到了晴水县的站口,我长松了口气,仓猝下了火车,当我走下月台时,转头看了一眼车厢里,却看到那俩人的目光仍然逗留在我的身上。

趁着这个时候,我赶快加快了脚步,朝着前面快速跑去。

因为时候太晚的原因,路上已经没有了计程车,我的手机之前就丢了,也记不住余天和他们的手机号码,幸亏棺材店间隔火车站不是太远,我便干脆直接走路回家了。

听到这三个字,我不由吸了口冷气。

降魔杵固然是法器,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一件银器,在平凡人眼里也算的上是贵重物品了,而现在一个素不了解的陌生人却伸手朝我要,我直接挑选了回绝。

“我叫孙元,我中间这个叫朱峦,我们是……鬼墓门人!”

据我所晓得,鬼墓门是道门当中驰名的王谢朴重,他们专门抓捕那些在阳间作歹多端的恶鬼,并且将他们的幽灵弹压在一种名叫鬼墓的墓穴中,永久不得超生。

就在我对着降魔杵万分不解的时候,有两个小伙子来到了我的坐位旁,低着头看着我。

看到他们拿出了兵器,我的神经再度紧绷,我不晓得他们俩的道行如何样,可看这架式,总感受不会比我还差。

而让我更加不解的是,降魔杵是佛家法器,而沈长秋是道家人,他为甚么会将降魔杵作为贴身法器呢?

“没交代清楚,休想走!”

来到本身的坐位上后,闲来无事中,我拿出了沈长秋留给我的降魔杵。

因为那俩个小伙的原因,这一起上,我都不敢打打盹,也不敢将手挪开降魔杵,恐怕本身一个不留意,降魔杵就俄然不见了。

这降魔杵通体纯银,因为氧化的原因,通体泛着一丝玄色的光彩,而降魔杵的顶端刻有三面相,一面为人,一面为鬼,一面为佛,中间则镂刻有一道道古怪的符文,而末端则是一柄锋利锋利的三菱尖刺。

这俩小伙子看上去一副民工模样,站在我左边的阿谁脸型肥胖,身穿戴一件陈旧的棉袄,衣服上面还沾着一些玄色以及灰色的泥灰,别的一个大抵有一米八摆布,长得高高大大的,穿戴一身军大衣牛仔裤。他们的头发仿佛好久没洗了一样,乱糟糟的披发着一股奇特的味道,而在他们的背后,还背着一个一尺宽四尺长的木盒子。

当我昂首看向他俩人时,阿谁穿军大衣的小伙子伸出了手,朝我说道。

而听着他们那气愤的话语,我哪敢有涓滴逗留,赶紧较快了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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