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志又翘起了兰花指,他承认他还是受不了李毅的无耻,他现在就想把本身的手剁了,当初如何利市欠把李毅给捡了返来,这他娘的是人类吗?三岁!他才三岁啊!这是人类能有的思惟吗?这是人类能练就的厚脸皮吗?看来他明天是真的吃坏了东西。
李毅本名李凌峰,本为新世纪天朝的一朱门后辈,从小锦衣玉食,不愁吃穿。却自小喜好摸索古地,寻觅各种刺激。并且从小“乐善好学”,对任何感兴趣的事物都想体味,曾经跟多个徒弟学习各种知识,属于“万金油”范例!但学习一段时候后就会因为落空兴趣而放弃。故而他所学杂而不精。
“恩?你要争霸天下?”
茅山九峰中的第五峰和第六峰中间有一山谷,山谷中有一条河道从中穿过,山花遍野,奇木丛生。谷内有一茅舍,屋前有一老一小正面对朝阳,闭目打坐。这二人恰是王远知和李毅。李毅就是王远知三年前捡的阿谁婴儿,因为王远知当年从李毅的包裹中发明一圆形羊脂白玉佩,而玉佩正面刻有一个龙凤凤舞的“李”字,后背印有一三足大鼎。是以王远知给李毅取李姓。但无人知此李毅倒是一天外来客。
“臭小子,不当和尚那你想当啥?说说吧!”王远知感觉不能跟李毅普通见地,这小娃子还小,还得教诲,不能急,我的皮鞭呢?我的戒尺呢?唉!好久不练了,手都生了,也不晓得准头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