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话语缓缓落下,只见何韵和杨重耳,当场目瞪口呆到了顶点,而我目光看向不远处,模糊约约见到苍月白叟和白诗韵走在了一起,最后上了同一辆小车子……
苍月白叟名誉不低,眼下这么一表态,当即又获得了很多人的推戴,我看在眼里,倒也不点破这个故乡伙在握我手的时候,偷偷将一滴液体抹在了我的手掌心上。
我摸了摸鼻子,固然内心是这么想,但却也没和何韵说出来。
我伸手去擦拭,却发明不管如何擦也擦不掉。
随即,杨重耳看了过来,神采微微一变。
因为从地府出来的时候,我脑海里曾响起一股声音,那声音格外的沧桑,却又带着一丝熟谙的感受,那声音在奉告我,我的身材已经严峻尸化,我如果不想变成真正的僵尸,就得在阳间多入凡尘。
“好,那老娘刚才说了甚么,你反复一遍……”
杨重耳打量着我手中那一缕不易被发明的淡红色液体,道:“这东西,是血。”
何韵插着腰,看那眼神,凶巴巴的,感受就仿佛我偷看了她沐浴不承认似的。
“说半天跟没说一样。”何韵气呼呼道。
这统统,现在想来就如恍若做了一个梦普通。
听着何韵的话,我不由翻了个白眼。
倒是一旁的杨重耳饶有兴趣问道:“老板娘,你说这两小我,如果同一小我,那你不就是不消纠结了吗?”
“真的是血,我对鲜血这类东西非常敏感,但至因而不是人血,我就不清楚了……”
第二轮比试,几近和何韵所说的如出一辙,即去一座叫做金银山的处所捉鬼。
“咦,你这么一说也是,老娘也纠结了,一个是招魂师的后代,一个是闯地府的男人,这两个老娘都喜好,如何办?”何韵竟是面露难堪,道:“老娘真担忧他们两小我如果同时寻求我,你们说,我该承诺哪一个好……”
“哼,你懂甚么?要不是豪杰,如何就敢闯进地府里,将那十八层天国都搅得天翻地覆呢?地府是甚么处所?那但是不管活人还是死人都不敢去处所,可他却硬生生闯了出来,天底下万千男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做到了,他就是豪杰!!”
何韵一脸不信赖,反而还鄙夷了一番杨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