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后,这座都会会成为格维西山地最繁华的处所。”他扭过甚对特蕾莎说,眼神亮晶晶的,“但当时候这里已经不是如许了。”
来交常常的兽人也有着极具特性的穿着,他们穿戴粗麻布的內衫,将整块的兽皮建形成具有简朴防备力的皮甲套在内里,严严实实地护住满身高低。这是他们的平常打扮,如果是佣兵或者其他的职业,还会在皮甲的外层套上铁质或者质量更好的金属片,凡是都在胸前、背心、脚踝等位置。
他伸开双臂,两手重新顶向下划出一个圈,表示这个“大”是真的很大。
“我会留着的值钱的东西,要么就是非常成心义的,要么就是超等高贵的,要么就是独一一件的孤品。”文卿嘟囔道,“我也不是吝啬,但是把它们拿出来抵两杯麦酒,未免也太暴殄天物了……”
特蕾莎咬牙:“那你的储物空间里起码也会有点值钱的东西吧?”
“我再看看。”文卿头也不抬,用心致志地在内心描画墙中的粗糙岩石。
为了防备随时都有能够到来的跟着岩浆一同放射出来的巨石, 或者随时都能够有的暴风雪, 整座城墙大量利用火山泥。它是半透明的灰色,文卿靠近了去看,此中被用作添补和支撑的岩石清楚可见。
文卿:超、超等敬爱啊!这么大个子竟然还这么萌!
他们的衣服上大多都毫无装潢,但这并不料味着他们的制作工艺掉队,而是因为兽人更重视身外之物的合用性,并且可觉得了合用性捐躯审美。
他侧过甚,浅笑了一下,然后没等特蕾莎做出反应便脚步轻巧地跑向了一边的酒馆。
“哈利,你又想干甚么?”特蕾莎在坐下以后无法地说,“传送阵就在法师协会火线——别说你没瞥见法师协会,那是这座都会最高的修建。”
丛林兽人大多身材高大健硕,因此统统的修建和设施都体积不小,文卿和特蕾莎站在这里,就像是两个小人误入了巨人国。
和酒馆足有两米五高、两米宽的大门比起来,文卿的确还是个小婴儿。酒馆内部也大极了,供应给丛林兽人的桌子有文卿的肩膀那么高,椅子也快达到腰部,很多穿戴轻铠甲的丛林兽人歪歪扭扭地坐在酒馆中喝酒谈笑。或许是时候还早的原因,并没有几个醉死在桌子上的酒鬼,多数人都保持着复苏的姿势。
被紧紧追着秒盗实在是表情糟糕,也不求看盗文的买v,只但愿看盗文的不能及时看到。
他说话间还微微偏过甚打量身后一个兽人,眼神重点放在对方毛茸茸的耳朵上。阿谁看上去手感超好的小圆耳朵还轻微地颤栗着,机灵地转来转去,聆听各个方向传来的声音。
哦哦对,他想,法师仿佛确切是非常珍惜的,兵士倒是一大把,可惜根基上有一把子力量、有点儿打斗的技能就能算做初阶兵士,再加上这个期间仿佛兵士还只要高阶没有圣阶,以是职位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