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了?”陆濂问我。
这小我竟然是阴差?
陆濂轻声的叹了一口气,“明天早晨陪我出去一趟。”说完,他就往门外走去。
乞丐小声的嘀咕了一句,“早晓得上面会让您来,我就不来吃这个馄饨了。”
陆濂笑着拿开我的手指,“这家夜总会的老板叫陆逊,是我二哥。”
陆家二公子陆逊,在镇湖也算是个数一数二的名流了,他着名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好色,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不过,人家有好色的本钱,看陆濂就晓得,陆家的基因是极好的,再加上家世又好,就算晓得他花名在外,还是有女孩子前仆后继的想要爬上陆二公子的床。
出了叶家老宅,我慢悠悠的朝着主城区走去,趁着夜色渐浓,钻进了一家网吧。这是我独一晓得的,不消身份证便能够进的网吧。
陆濂不屑的哼了一声,对我的解释很不屑一顾,“我还觉得你舍不得阿谁小白脸呢。”
我正在腹谤这些有钱人的时候,没想到,陆濂真的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张金灿灿的卡片交给了侍从。侍从一看到卡片,脸上的神采都变了,一改之前的冷冰冰,奉承的对着陆濂点头哈腰的,“陆先生,我带您出来吧。”
陆濂轻笑着俯身,漂亮帅气的脸凑到我面前,微小的呼吸带着一丝的凉意就喷在我的脸上,“来看看失期的或人过的如何样。”
我苦笑了一声,“不熟谙!不过,陆濂,你家老爷子取名字的时候,看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嘛?”
“我们现在如何办?”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终究呼吸到了新奇氛围。
陆濂还是是开着他那辆老爷车,我看他开的方向,是往主城区去的。在车上,我看陆濂的神采略微和缓了一些,我才开口问他,“我们这是去那里?”
陆濂沉了脸,来拉我的手,“先别管他,先去跟阴差汇合再说,他跑不掉的。”
看到陆濂在看着他,赶紧正襟端坐,老诚恳实的答复,“它附身了,进了前面那家夜总会,内里人气太旺,我进不去。先头出来的,是个标致的小妞,现在不晓得会附在谁身上。”
我收起手机,百思不得其解,只能满腹苦衷的朝着绣坊走去。一进门,就看到陆濂坐在椅子上看着我,神采冷冷的。我蓦地想起来,我前次承诺了陆濂要搬到陆家去的,但是,比来事情太多了,就健忘了。看陆濂这个模样,很有点发兵问罪的模样。
谁晓得,陆濂又是冷哼了一下,双手插在裤兜里,鄙夷的看着我,“你还晓得饿鬼的事情,我觉得你承诺过我的事情,你都不记得呢。”
发明饿鬼的处所是在郊区的步行街,车是开不出来的,步行街入口拐角的处所,是郊区最大的夜总会,叫“花火”。我跟着陆濂路过夜总会的时候,眼睛余光的处所瞥见一个熟谙的身影进了夜总会,我情不自禁的停下了脚步。等我再看的时候,就只能看到一个苗条的背影,消逝在门后。
“二哥叫陆逊,那你大哥叫甚么?”这是陆濂第一次跟我提及陆家,我就随口的问了一句。陆家固然在镇湖的影响很大,但是,离我的糊口实在太悠远了,我就没如何留意过。
“有阴差在郊区发明了饿鬼的踪迹,但是,他们没体例露面,以是我们要去看看。万一伤人,那就费事了。”陆濂一本端庄的答复,面色沉重,看模样事情有些严峻。
绕过夜总会,没走几步,陆濂就往一个冷巷子里拐了出来。巷子内里有些暗,身后的灯光底子就不敷以照进这个巷子里,一想到陆濂这是要去见阴差的,我就情不自禁的拉住了陆濂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