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吃去喝,一年剩下一万块顶天了。
刀仔挣扎着站起来,拿着饭碗往房间里走去。
刀仔看李美凤的目光有些不对,这是看对眼了。
美满是一群逃亡徒,发财快,栽跟头也快。
均匀下来,十小我里就有一个是古惑仔,几百人的街头混战屡见不鲜。
麦诚一边啃着骨头,一边警告林耀要重视的事项。
和联胜,号码帮,新记,这三个才是耸峙百年的老字号。
林耀笑着解释一下,没有让麦诚再想下去。
“阿耀,我在跟广哥之前,跟过洪兴社的大佬B,他现在是铜锣湾的堂主,并且不碰偏弟子意,你如果有兴趣的话,我能够把你保举给他,他现在正在招兵买马。”
颠末几天的相处,刀仔跟他的干系还不错,笑着答复道:“她帮我治伤,我带她去房顶看星星,我们说了说相互的胡想,然后就归去睡觉了。”
几年下来,尚在温饱线上挣扎,连身份证都没有的偷渡客大有人在。
林耀将啃完的骨头丢在地上,引发了一帮人的哄抢。
想到洪兴跟大佬B的称呼,林耀有种不好的预感。
林耀比较烦他,因为此人嘴上没把门的,甚么都往外说。
男女配角之间老是有很多互动,相互的豪情就是如许渐渐建立起来的。
“放心吧,我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不会别人说甚么我就信甚么。”
“好多偷度过来的故乡人,辛辛苦苦打工三五年,都凑不敷弄一张身份证的钱。”
看到林耀沉默不语,麦诚主动帮他出起了主张。
他口中的明攻,指的是一群没法无天的人,光天化日就敢打劫金店,珠宝行,银行。
说话的人叫鸡心,长得贼眉鼠眼,和他弟弟一起去港岛不是为了打工,而是想发大财。
港岛人出来做工,人为普通在2000一3000块,没身份证的偷渡者,在黑餐馆或者其他处所打工,人家顶多给你1200一1500块。
“听过一些,我有朋友在港岛那边,他们返来的时候提起过。”
林耀摸了摸下巴,八十年代的人公然纯真,爱恨也相对简朴。
换成鸡心受伤,恐怕李美凤就是另一个态度了,谁让他长得贼眉鼠眼呢。
如果刀仔真是某个剧情中的配角,李美凤恐怕就是女配角了吧?
林耀几人坐在餐桌上,啃着肉骨头,小声的交换着。
如何发大财,当时是干偏弟子意。
没等林耀答复,刀仔的饭碗掉在了地上。
“诚哥,没有身份证很费事的,你有没有体例?”
不远处,十几名偷渡客蹲在地上,吃着没有油水的水煮菜叶+白米饭,死命的嗅着氛围中的肉味。
这群人也是偷渡客,可报酬就没法跟林耀比了。
连续吃了几天的水煮白菜,肚子里一点油水没有,抢到个能敲开后吸隋的骨头别提多高兴了。
或许是被人出售过,刀仔的防备心机很强。
李美凤长得很标致,看到她的第一眼,刀仔就有些失魂落魄。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设法,近似林耀和刀仔这类毕竟是少数。
礼拜五,夜晚...
听到这话,蹲在墙角的一名年青人,跃跃欲试的开口道:“阿耀,你如果没处所去,不如跟着我一起走吧。我们兄弟两个是去投奔大表哥的,大表哥很有气力,你敢打敢拼,他必然会收留你的。”
长得帅,真的能够当饭吃。
只晓得这时候的港岛很乱,社团横行,各行各业都跟社团有关,在籍的帮会分子就有八十万。
“不会吧,穿越到古惑仔系列中了?”
“看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想做甚么都不便利!”林耀呸的一声,将一块骨头吐在桌子上,目光中有阴霾之色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