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纽约了,我要去看纽约多数会队的比赛了,我要去纽约了,我要去看纽约多数会队的比赛了。”
弗莱笑了一笑,道:“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爸来过一次美国,并且有人请他看了一场纽约多数会的比赛,然后我爸爸归去的时候,买了一个棒球和一个手套送给我,另有一顶多数会的球帽,以是小时候起我就迷上棒球了,只是没有其他的人肯跟我玩,我爸爸又忙,以是我只能练投球了,另有,我从小就但愿能到花旗球场看场棒球赛,特别是我爸爸身后。我就更但愿能去花旗球场看一场球了。本来我觉得没能够实现这个欲望的。可现在我的欲望竟然就要成真了,真像是做梦一样。”
鲍勃耸了耸肩,道:“抱愧,但愿多数会能送你一场胜利。”
格罗廖夫点头道:“不,这不是钱的题目,如许做是粉碎端方,而粉碎端方的事就不无能,李,莫非你会随便违背军规吗?”
ps:不美意义各位,这章更的又晚了,也不晓得是卡文了还是如何着,明天早晨从十一点一向写到了凌晨四点,才写了一千字,嗯,明天还是两更,第二更不会太晚的,抱愧。</dd>
鲍勃哈哈一笑道:“弗莱,你但是个南非人,并且是个南非白人,南非的白人不是都喜好橄榄球的吗?为甚么你会喜好棒球呢?并且你还喜好纽约多数会,我觉得统统的本国人就算喜好棒球,也只会喜好纽约洋基队的,真可惜,当我晓得你只喜好棒球而不是橄榄球的时候,我很绝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