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这个兰登设法不错,就和他筹算用水晶炼成来制造半神巫妖一样。
从这本日记来看,这具骷髅前身应当是个叫“兰登.德拉科”的贵族。他的故事本身倒没甚么可说的,和詹恩重生前所看的那些苦逼收集小说仆人公的背景差未几。一开端有个年青貌美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和幸运欢愉的家庭,厥后家庭动乱,未婚妻被牛头人,产业被夺,贵族爵位被抢,在家臣的护送下好不轻易才逃过一劫。然后就是收集小说配角逆天改命的过程了……………
面劈面前这个灵魂的迷惑,詹恩微微一笑,伸脱手去推了下眼镜。
“哎?”
“你,你如何会……………!?”
就在詹恩看完这句话的同时,俄然,凄厉的惨叫声突然从书中发作,紧接着一个由玄色雾气固结而成的手臂就如许蓦地从册页间窜了出来,向着詹恩抓了畴昔!
实在从实际上来讲,以兰登的邪术气力,变成巫妖不是甚么困难的事情。只不过我们的这位配角实在很有设法,他不想变成浅显的巫妖,而想要独辟门路,操纵水晶来中和本身的身材变成一个半神巫妖。如许一来,几近就没有人能够反对他复仇的门路了。
因而为了抢时候,兰登不得不挑选赌一把。
“吼……………!”
甚么为了加强气力学习邪术啊,在这期间遇见了本身的第二春啊,到处冒险积累经历进级拉拢盟友一起报仇啦………诸如此类如此这般,遵循网文套路,最后就是配角手刃仇敌大仇得报大师幸运欢愉的糊口了。
换了那些无知的冒险者,恐怕这时候多多极少都会有所警戒。不过詹恩和埃诺娅却完整没有把它当回事。不管是具有着丰富知识的詹恩,还是身为不死生物的埃诺娅,都能够一言看出这个不利蛋已经死的不能够再死了,面前的这具骷髅就纯真只是个成品。
现在看起来,这个食脑魔较着是被呼唤出来保卫甚么东西的。
因而理所当然的,兰登的复仇失利了。他的盟友也被王国军剿除。而兰登本身则被表哥请来的传奇法师打到半残,差点儿就魂归西天,要不是第二春搏命相救,恐怕这个不利的配角就真垮台了。
“秋霜之年,十仲春一日……………”
普通来讲,骨头都是红色的。但是这个骷髅的骨头色彩却非常奇特,它的左半身和浅显的白骨没有任何辨别,但是右半边身材倒是彻完整底的水晶。乍一看去的确就仿佛是有人用水晶做的惟妙惟肖的人体骨骼模型一样。
这就是詹恩对兰登日记的独一评价了,不过在日记的最后,兰登的记录却引发了詹恩的兴趣。
而现在,这婴儿就这么瞪大眼睛,不敢信赖的望着詹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