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余生尽欢 > 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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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见她欢畅得尾巴都要翘上天了,叶尽欢倒是放心了。

那人不爱说话,不爱笑,不爱与人打仗,却独独会抱着本身,会悄悄地听本身说话,会给本身买吃的玩的。他很好,只是不可于色。

村口处,叶尽欢未看到返来的爷爷,他见到了阿谁浑身泥泞倒在地上哭得一塌胡涂的少年。他许是哭得太急,被呛住了,咳得胸口大大的起伏着。

木槿虽乖张凶暴,暴躁不讲理,但赋性不坏,从小就爱黏着叶尽欢,都十八了还爱拉着他撒娇。

“爷爷,”叶尽欢非常无法,“每次你都这么说。你看它这模样,要死不活的,如何养?”

他早已担当宗主之位,应以天下百姓为重。历代知名宗宗主,皆无朋友。何其残暴。

“都到了小半个时候了,就是不见你返来,也不说来接我。”

醉酒醉酒,喝了能醉的才是酒。

太阳暴露半个脸,光照过来映在叶尽欢身上,有些刺目,他眯了眯眼,饶有兴趣地看着阵法里火红色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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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老头儿顺手就给他脑门儿一下,骂道:“你小子吃奶那会儿,饿了不也是这个样!”

“哪儿来的?”

叶尽欢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已去犹新,仿若昨日。

在知名宗呆了五年才晓得那人也在,他返来今后一向在闭关,以是叶尽欢才从没听人提起过他。

这个位置本来是他父亲的,何如造化弄人又传给了他。他也曾有个幸运完竣的家,只是最后散了。

是他不好。

五年,足以让叶尽欢换个样。当他费经心机终究来到沐余生面前时,他已认不出是他了。

再见时已是五年后。那人闭关结丹胜利,二十岁,成为知名宗乃至全部修真界最年青的金丹修仙者,他像个神话,站在他瞻仰不到的天涯,光芒万丈,再也触碰不到。

三月的凌晨,走在纵横交叉的阡陌巷子上,嗅着清爽怡人的山间活力,倒是舒畅的很。叶尽欢原想径直回家的,才踏进村口又想起去后山看看。桃花坳阵势偏僻,地广人稀,后山树木富强,灌木丛生,又无人居住,适合植物保存,是捕猎的好地儿。

云贺堇仿佛完美得无可抉剔,这就是叶尽欢最担忧的。照这个趋势来看,云贺堇将会是云宗下一任宗主最合适的人选,可木槿的脾气就决定了她站不住这么高的位置。可这女人刚强,认死理,决定了的事毫不会等闲窜改,这么下去也不知是好是坏。

实在她也没错。挟持儿子,来挽回她那不幸又可悲的爱情。

“自是来了。”木槿一脸得意,掩不住的笑意。

他一小我,他的爹娘是不是不要他了?

这红毛牲口名为火狐,乃是天生天养的灵兽,可吐真火,生性好斗,偏又气力刁悍,常胜不败,就算是越级战役也能拿下对方。可火狐性傲,难以驯化,就是死也不肯为人所使,故而火狐难见,火狐灵宠更是可贵。

常日里和顺和顺的母亲像是发了疯似的,掐着他的脖子,冲着全部宗门的人,声嘶力竭地大吼:“你们为何如此!为何如此!信不信我杀了他!”

满怀苦衷,一夜没法入眠,展转反侧间天已蒙蒙亮。叶尽欢起床洗漱结束,胡乱塞了几个馒头,向凤四娘告别,回了桃花坳。坳里人家都起得早,等他到了的时候,大伙根基上都上山干活去了,晨风拂面,不时吹来山上干活人呼喊的声音。

然后他走了,连道别的话都没有一句。

那年他七岁。

到了家,推开门便见叶老头儿正坐在阔别优哉悠哉游哉地喝茶。他轻啜了一口,闭上眼,感受那茶香在唇齿间缭绕,心对劲足地舒了一口气。闻声吱呀一声,是叶尽欢排闼而入,手上提了只红色的狐狸,那一脸傲岸的小模样,招人爱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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