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余生尽欢 > 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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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走了,连道别的话都没有一句。

凤四娘早已搬出酒来,摆出四个海碗,一面倒酒一面说道:“叶小子,上厨房去把菜端出来,今晚又要喝我多少银子走,干点活儿先!”

“自是来了。”木槿一脸得意,掩不住的笑意。

“爷爷,”叶尽欢非常无法,“每次你都这么说。你看它这模样,要死不活的,如何养?”

干才老是贫乏自知之明,总觉得尽力了、支出了,就会胜利。叶尽欢就是这此中一员,劳累怠倦却碌碌有为。

那日乌云密布,天上黑得像是要把人吞出来,瞬息间便是疾风骤雨,雨点稀里哗啦往下落,打在地上啪啪响。爷爷去了镇上还没有返来,他急得快哭了,雨这么大,爷爷走到那里了?有没有处所躲雨?

那人不爱说话,不爱笑,不爱与人打仗,却独独会抱着本身,会悄悄地听本身说话,会给本身买吃的玩的。他很好,只是不可于色。

小家伙转头瞥了他一眼,又有气有力地垂下脑袋,任由叶尽欢提着,涓滴不体贴处境题目,反倒持续哭泣悲鸣。

叶老头儿顺手就给他脑门儿一下,骂道:“你小子吃奶那会儿,饿了不也是这个样!”

叶尽欢颈后生花儿那处,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本来是一块暗红色的胎记,这此中应有着莫大的关联。

他们都说她心狠手辣,蛇蝎心肠,竟拿本身的孩子作威胁。只要他晓得,阿谁女人她的手一向在抖,一向在哭,她不会杀了本身,也不敢。

这红毛牲口名为火狐,乃是天生天养的灵兽,可吐真火,生性好斗,偏又气力刁悍,常胜不败,就算是越级战役也能拿下对方。可火狐性傲,难以驯化,就是死也不肯为人所使,故而火狐难见,火狐灵宠更是可贵。

五年,足以让叶尽欢换个样。当他费经心机终究来到沐余生面前时,他已认不出是他了。

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在他一筹莫展之时,雨停了。不做多想,他撒着脚丫子朝村外跑去。

这个位置本来是他父亲的,何如造化弄人又传给了他。他也曾有个幸运完竣的家,只是最后散了。

从满心期盼到万念俱灰,再从万念俱灰到癫狂病态。等他复苏过来,身后已是万丈深渊,想要转头却为时已晚。他执念太深,认不清实际,做了很多错事,害了很多人。

叶尽欢有些恍忽,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沐余生时的景象。他第一次见到他,并不是在华越山,而是在桃花坳,就在村口,河边那块三丈多高的青石旁。

村口处,叶尽欢未看到返来的爷爷,他见到了阿谁浑身泥泞倒在地上哭得一塌胡涂的少年。他许是哭得太急,被呛住了,咳得胸口大大的起伏着。

“二公子。”叶尽欢回道,“不知可否赏光喝一杯?”

小家伙毛色上乘,噌亮噌亮的,手感也不错,叶尽欢深思着,剐了皮,清算清算,应当能买个好代价!顿时欢乐起来,提着它疾步如飞地下山了。

云二,云贺堇,云书独一的孙子,排行老二,上头有个姐姐,可三年前莫名失落,今后下落不明,不知是死是活。

醉酒醉酒,喝了能醉的才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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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统统,他该接受,他也情愿接受。

没过量久又来了一小我,说要带他走。那人穿戴一尘不染的白衣,一脸倨傲,语气里尽是鄙夷和不屑:“不过是个旮旯破山村的穷小子,大运不成能走一辈子。”

再见时已是五年后。那人闭关结丹胜利,二十岁,成为知名宗乃至全部修真界最年青的金丹修仙者,他像个神话,站在他瞻仰不到的天涯,光芒万丈,再也触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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