蜿蜒的河道穿过南镇,河水流入无尽的夜色当中。错落有致的房屋耸峙在河边,昏黄的灯光从门里窗里透出。夜幕落下,街上是灯火光辉,亮如白天,叫卖声不断,此中卖花灯卖小吃的商贩居多。
到了镇上,恰好是晌午,叶尽欢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比拟之下就显得冷冷僻清的十三街。
回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就是叶尽欢了。青衣加身,及腰长发用根细绳随便绑着,身材颀长,面如冠玉,大眼浓眉,眸子儿黑如墨玉,郎朗如日月之入怀,颓唐如玉山之将崩。都雅倒是都雅,可总让人感觉有点不扎眼。
十三,是人名而非排行,取自花十三。
接过叶尽欢手里的酒,凑在坛口闻了闻,酒香扑鼻,好货!“如何才这点?那里够卖?”
叶老头儿一大早就忙活了起来,哼着几句口溜儿,点头晃脑的,好生安闲。
正值阳春三月,桃花坳里的桃花早已吐红,昨今后夜里下了点细雨,颗颗琉璃似的水珠儿挂在上头,映着山头的朝阳曦光,倒是刺眼得很。
宣朝民风野蛮,不讲究那么多的陈规旧矩。故而大师的蜜斯,小家的女人都出来了,或在看各式百般的花灯,或在你推我嚷地猜灯谜,亦或在压音敛声地相互私语。女儿家的一颦一蹙一笑,但是惊了一旁的儿郎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