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槿鼓着腮帮子,嘴翘得能够挂油瓶,一脸幽怨。
“求之不得!”
见她欢畅得尾巴都要翘上天了,叶尽欢倒是放心了。
这红毛牲口名为火狐,乃是天生天养的灵兽,可吐真火,生性好斗,偏又气力刁悍,常胜不败,就算是越级战役也能拿下对方。可火狐性傲,难以驯化,就是死也不肯为人所使,故而火狐难见,火狐灵宠更是可贵。
哟嚯,这小样儿,有本性!
他一小我,他的爹娘是不是不要他了?
坳里有些人家会在后山挖圈套来捕获野兔、野山鸡这些小植物,普通每隔半个月山上检察一次。叶尽欢也随大流,倒不是挖圈套,那样捕到的猎物太少了,而是设一两个小型的迷阵来捕猎。这类体例有两个好处,其一,活的猎物吃不完能够养着,拿到镇上去卖代价也更高些,其二,用阵法利诱力强,能更快地捕到猎物。
然后,他走了。连道别的话都没有一句。毫无前兆。
“哪儿来的?”
良月高悬,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夜风瑟瑟,吹起一抹月华挂在檐上,带来多少喜乐多少愁。
“爷爷,”叶尽欢非常无法,“每次你都这么说。你看它这模样,要死不活的,如何养?”
醉酒醉酒,喝了能醉的,才是酒。
有些东西如同酒,越是埋住,越是悠长,就越是浓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