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他的判定,蝗虫群不会在净水河村长时候逗留,但并不是说不会降落。
比方,一只中毒的蝗虫若飞走,被其他鸟兽吃了,那么连那只鸟也会被毒死。
鬼使神差之间,脑中仿佛莫名有个声音在旁白:本来大皇子殿下不但爱民如子,还极有男人气势,敢事为人先,为我挡去伤害...
几名侍从当即应是,并动手为白小露带路,但在叫到孙钰时,却看不到这货的影子。
唐小志神采一沉,寂然昂首一望,只见更多的蝗虫正成群结队,铺天盖地重新顶飞过,像是下雨般合法头落下。
唐小志却又拦了一下:“别的,让我们的喉舌从速造势吧。这个节骨眼上,是我们获得名誉的大好机会。”
而蝗虫群越积越多,不出半晌的工夫,竟然像遮住了苍穹普通,令天气暗下了很多。
既已预知了蝗灾会来,唐小志此前已经号令村中的打扮厂重点赶制防护服,近似于宿世的那种防蜂服,以应对蝗灾的袭扰。
而后,又抬首将不远处的几个侍从招过来,叮咛道:“来人!送宁女人和孙公子回堆栈,锁好店内的门窗,再派一支村中的巡防队驻守。莫要让高朋遭到太大的袭扰,另让马户来见我。”
令孙钰听了既难堪又脸红。
那么,就别怪唐大里正先彰显一下品德魅力了。
“是,大里正。宁女人,这边请,我们送你归去。孙公子...嗯?孙公子呢?”
身边的白小露见此,“啊”了一声,方才略微平复的心顿时又慌乱起来,本能地朝唐小志靠近,抓住他的右臂,寻求庇护的模样,俏脸微微靠在他肩膀上...
唐小志却淡定自如,挥袖挡掉几只朝面飞来的蝗虫后,沉着侧头道:“宁女人莫怕,唐某在此!”
白小露听此,心不足悸,但见虫子被拍走,明显稍有和缓,应了一声:“我没事...”
“虫群不会在此逗留太久,争夺在最短的时候内规复村中次序。另有,记着一点,若非环境时候,不成冒然用毒诱杀蝗虫。因为蝗虫中毒身故,如果被其他鸟兽叼了去,那便也是毒杀其他植物。”
你让他此时临危稳定,便是难堪他了。
说着,他回身脱下身上的披风,极驰名流风采地为白小露披上,接道:“蝗虫群已到,外边已经不平安,女人与孙兄先回堆栈遁藏。余事,让唐某来措置。”
“明白,那我先去安排。”
唐小志望去,只见几人畏畏缩缩的躲在墙角,大气不敢出。
便不免一呆,道:“孙兄,你...你一个大男人如何也怕这些蝗虫?”
比拟之下,孙大探花竟然神采煞白,惊骇于一只小蝗虫。
“构造扑杀队尽力事情,张网结寨,绞杀蝗虫。村里的洁净工这两天就辛苦一点,两班值守,打扫完蝗虫的尸身后,要抛洒石灰消毒,不成引病发患瘟疫。”
更何况那些蝗虫数量浩繁,一群群密密麻麻飞来,让人不由发怵,如何让他沉着?
但白小露的话刚说完,耳边俄然传来一阵“噗噗”声,由远及近,居高而下。
如此行动,倒不是说白大蜜斯俄然就对唐小志产生了依靠。
白小暴露自王谢望族,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过惯了繁华糊口,平时在府中连只苍蝇都很难见到,更何况是面前这类丑恶而贪婪的蝗虫?
令唐小志不由迷惑不已,暗道:嗯?这位孙兄如何仿佛比女人还惊骇虫子?敢情是个怯懦鬼?我去,连虫子都怕,还如何追女仔?难怪他跟随了宁女人三年,还始终没法掳获对方芳心。本来竟是个软蛋...有钱的软蛋。
那只鸟身后,尸身如果在被食肉植物蚕食,更初级的捕猎者也会身故。
此时被一只蝗虫跳到手上,白小露已然吓得花容失容,像是被人点中了穴道,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