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幼小绵软的兔子抓停止里,毛茸茸的手感,不由驰念小白和胖毛,尽有点不忍心动手,盯着兔子红红的不幸眼神,纠结了一会,我决定把兔子养大一点再吃。
因而转而脱手杀鸡,这只鸡一双滴溜溜的眼睛老是盯着我,野鸡的个头很小,只要野生鸡的三分之一大,并且毛色也分歧,非常纯粹标致,尽然有点像缩小版的金雕……
“那就当场安息吧。”墨竹不温不火淡淡道。
“那你见过精灵吗?”我问,真正见过的人少之又少,到底是有多少,个位数?还是百位数?
在荒郊野岭的,没有甚么能够吃的,我又不肯意辟谷,并且辟谷丹已剩未几,留着万一没粮食再用。提及辟谷丹的味道,总感觉很像狗粮。【作者吐槽,你吃过狗粮?你晓得甚么味道?】
他道:“不是没有活物,只是你没看到罢了,而你奇特的体质又将你埋没了,以是并没有轰动此处的驻守。每当碰到妖物,我就带你绕道而行,天然不会赶上,你是想赶上一个见地见地?”
竟然被我碰上妖物了,没有像墨竹说的那么难对于嘛,不过蚂蚁是聚居生物,为甚么只要一只落单了呢。
腿就往营地飞奔,取出剑,不遗余力御剑而走,略过身侧的树木枝叶戳在脸上身上,都断做几截,固然蚂蚁军团与我有几百丈远的间隔,但是寡不敌众,走为上计,成千上万的小型巨蚁,十个我都不敷他们吃的呀。
我立马收敛了笑容,献上大大的阿谀,“墨竹大神仙,您持续说,给小的我长长见地。”
行了一个时候,夜行在一片广漠的水林落下。
为甚么说是水林,因为非论走到哪都能听到溪水潺潺流淌的声音,或者泉水滴答滴答的响声,此处水源之丰富,乃至一些植物都窜改了习性,只要在水中才气发展。
没错,我不认路,这参天大树掩蔽的密林,偶有阳光透进,走到哪都是一样的鸟语花香茂林修竹,如果不是有墨竹,我必然会迷路。
边走,墨竹边道:“精灵一族是非常奥秘又怯懦的种族,他们凡是只要人类一半高度,喜好有水的处所,但是真正见过精灵的人少之又少,说见过的人大多是道听途说。此处水流丰厚,枝繁叶茂,传言是精灵居住把守之所,便得了精灵水林的称呼。”
胡乱拔了一篮子又一篮子蘑菇和野菜,顺带干掉了一只巨型蚂蚁一样的小妖,不错,徒手毙蚂蚁,我越来越刁悍了,竟然不需求利用法力,也不需求用剑,一个手刀就劈死了那只半人大的蚂蚁。
墨竹挑眉看我,看的我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这到底是自夸呢,还是损我眼力差呢?
我坚固的手掌应当无能掉十来个,宝剑无能掉四十来个,法力约莫也能支撑四十个的分量,但是,这成千上万的声音,像潮流一样簇拥而来。
竟然另有墨竹没见过的,俄然感觉内心特别利落,本来他也不是那么无所不能嘛。
额,摔锅,还让不让我用饭了!
“吃的。”我随口应道,便提了软剑往密林走出来。
“也不是啦,只是感觉奇特一个妖怪都没看到,并且药草在哪呢,我都转晕了。”
当我返来时,墨竹已经升起一堆篝火,我便开端杀兔子。
不过,实在我从没去证明过他们之间的干系,或许只是人有类似,名有不异罢了呢。
他摇点头,“我天然也没见过。”
我跟着墨竹漫无目标地走,应当说是我漫无目标,而墨竹天然是有矢可,晓得往哪去寻觅药材。
墨竹明显对我的无知非常不解,但顿时收回奇特的目光道:“这里是精灵水林,凡属至清至冷之药,在这几近都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