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为了‘感激’或人的不虐之恩,就做了这件大衣,以示感激。
“仆人返来了,来尝尝我给你做的衣服,看合不称身”
乌萨面前一亮,用手去摸耀身上的皮大衣,成果被耀一手打掉他的爪子,乌萨嘿嘿一笑,目光在林静身上看去。
闻方,林静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有些惊奇,倒不是因为炎耀说他不吃人肉这句话,而是他是如何晓得的,晓得这件事的也只要叶子一人罢了,莫非说他去问了叶子。
话又说返来,如果只给本身做衣服,而忽视了或人,恐怕下惨会很惨(这才是重点)。
真恰好的东西本身具有就行了,不想与别人分享,如果让别人都晓得本身的女奴这么好,怕是会引来不小的费事。
“这是衣服,你先尝尝”
最后是炎耀开口突破了沉寂“你是如何想到做这个?莫非这也是巫医的本领?”
而线而是用一种名部落人称为长毛鼠的毛替代,这类长毛鼠的毛有靠近一米长,说它是鼠,倒是有狗那么大,有必然的伤害性,又因为非常灵敏,非常难打猎到。
中午简朴的吃了下。
因为洞口被挡住,洞内的首要光源变成了中间阿谁火堆。
跟部落里的一些仆从熟谙后,林静垂垂体味到,本身意然是这个部落里最幸运的‘仆从’别的仆从要做很多杂活,拾柴提水,剥兽皮,更有甚者会被当作吸引猎物的诱铒,如果是女奴还要卖力暖床,挨打挨骂都是家常便饭。
林静不懂炎耀的设法,也见机的没有多嘴,她只是个小小女奴,在这些‘大人物’的天下中,是没有话语权的,尽管煮汤就行了。
比拟起来,林静这才发明本身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幸运’得不得了,即便如许的‘幸运’不是本身想要的。
任乌萨几个如何激,炎耀就是不为所动。
那是一只被冻得生硬的羊腿。
洞口只留了一个小口,包管通风,其他的处所全被用厚厚的木头挡住,做成了一个简朴的木门。
“嗯,这叫衣服”炎耀一脸的对劲,心想你们的女奴有的女奴这么好吗,我的女奴是又会做好喝的汤,又会做这类叫做衣服的东西。
手里用的骨针是用一种鱼刺制成的,这类鱼刺非常坚固,能等闲刺穿大部分的兽皮,粗细也跟浅显的针差未几,这刺长在鱼的背上,呈扇形的一排,是非都有。
炎耀怕费事,为了制止费事找上门,最好的体例就是不要小女奴在外人面前表示的太好,只要在本身眼中是最好就行了。
洞口传来木门被推开的声音,随后一股吼怒的北风从内里吹出去,北风中异化着点点雪花。
“另有你们,想都别想”
林埋头道“没想到这家伙也会笑”
林静正在这里完成了最后一步,将线堵截,拿着大衣站了起来。
“咚!”
林静没有闲着,手里捻着一根红色的骨针,一针一线的穿进兽皮内里,她正在做一件兽皮大衣,身边是堆集老高的边角料。
现在,这件皮大衣已经大抵成形,前面有个帽子,腰位有两个兜,其内则是用一种鱼皮做的。
炎耀在炎雨头上敲了下,笑骂道“你这小子,看不出来,竟然有胆量跟我提前提,不过我说话算话,说给你骨矛就毫不给你衣服,听清楚了,是衣服不是一夫”
林静看了看赤着上半身的炎耀,这个家伙一年四时都是不穿衣服的,也没衣服可穿,可气的是,他竟然一点也感觉冷似的,隔得近还能感遭到他身上那股热气。
“耀你身上穿的这个兽皮好独特,让我看看”
炎耀猎奇的打量着这件小女奴口中的‘衣服’用手摸了摸,就是兽皮,只是形状很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