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你才一向用小枪?”
自来卷的长发前面是一个玄色的大胡蝶结,我不清楚它的布局,也不晓得它是装潢,还是束发用的东西。
就如许,话题自但是然的展开。我和一点红聊了好久,最后她困了,迷含混糊的她像只小奶猫似的,直接钻进我的被窝里,睡着了。
“在来的路上顺手杀了一个地痞。”
“哈?不晓得?”
“刚才你不是挺矫捷的吗?”
“呃……找、找话题是吧?”我难堪的用食指挠了挠脸颊,“你刚才说,你在一本书中看到找话题的事应当由男人卖力,那是甚么书啊?”
“此次?啊,我此次见的是浅显朋友,我俩不是那种干系。并且说出来你能够不信,我现在还是孺子身呢。”
西方人有句谚语,叫猎奇害死猫。人在产生猎奇心的时候,常常会忽视风险,像是丢了脑筋一样朝着猎奇工具不竭靠近――这些话是我在书中看到的。
“作者名不记得倒是普通,但是普通来讲,书名都会记得吧?毕竟书名是和内容相干的,只要记得内容,很轻易就能记起书名了。”
“没错。”
“此次尝试的结论是,你感知的不是伤害,也不是枪口,而是敌意,或杀意。来由是,在你感遭到伤害的时候,我并没有效枪指着你。”
这是甚么环境?!
一点红理所该当似的点了点头。这时,她俄然抬起鼻子嗅了嗅,微微皱起眉头。
比及测验的时候,两眼一争光,完整不晓得该如何答。只要一部分填空题能记起来,判定题的话,尽力想想也有机遇,其他的题就完整没体例了。成果第一次测验我考的非常差,差两分就成倒数第一了。”
“哈……”我苦笑了一下,“你这么晚来找我,就是为了搞阿谁尝试?”
既然杀了人,就别用那种眼神看我啊!很没有压服力的好不好!
“没错。这范例号的枪最合适我,能够让我处于最好状况。”
收回媒介。我以为,一点红对我产生信赖感,不是因为我长得人畜有害,而是因为她对我的伤害感知才气产生了猎奇。
“那是因为我很强。”她傲岸的扬起下巴,“但强不是胡来的来由。作为杀手,必须做到尽力以赴,万无一失。”
“那此次呢?”
“忘了。”一点红毫不踌躇的答复说,“我看书很少会记名字。除非很喜好,才会去记名字。作者也是一样,固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晓得的作者就那么几个。”
“内容我也不会全数记着,只会记有效的。并且我记东西不是死记硬背,而是把要记着的内容阐发透辟,阐发过后天然就记着了。不过这类影象体例也出缺点,我常常健忘知识的出处,偶然候乃至会感觉,我一出世就会很多东西,但这明显是不成能的。”
“嗯,确切。”
“不,一点也不奇特。”我耸了耸肩,“你长得这么标致,穿甚么都都雅。”
“那你这打扮是如何回事?”
“记不住出处也没甚么,只要能记着知识点就行。我记得我刚上学那会儿,高年级的门生骗我说,只要把教科书都背下来就能考满分,我就傻乎乎的把教科书全背下来了。
“油嘴滑舌。”一点红又瞪了我一眼,“这身衣服很不矫捷,分歧适行动。”
“女人的味道。”
狐皮大衣里是一套吵嘴相间的洋装,玄色是底色,红色是花边的色彩。洋装的裙子很广大,上有很多褶,看起来像波浪似的,非常富丽。裙子与膝盖之间是红色的高腰袜,她已经脱了狐皮大衣和高腰靴,被白袜子包裹住的脚指不循分的高低活动着。
名震元兴城的头号杀手,竟然在我的房间里,我的床上,就这么毫无防备的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