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是个陕西娃,从戎之前是个猎户,这家伙在山路上跑到缓慢,如履高山,以是大师叫他山羊。并且山羊的枪法很好,耳力极好,就做了步队的排头兵。排头兵是最伤害的了,可山羊不怕,他想他那些早就战死的兄弟们了,他想去见他们。

“你狗日的就是个兔儿爷,他娘的整天就喜好盯着男人的屁股看,你恶心不恶心呀?”瓢泼的雨水并没有降落国舅的大嗓门,步队中响起了大师起哄的笑声。国舅叫马云彪,本年都快五十了,传闻跟军部的某个大佬沾亲。插手远征军进缅甸,本来只是想混点资格好升个官的,没曾想却被日军追进了这茫茫的山林里。国舅和长毛是步队里的两个活宝,每天不闹上几场,就浑身的不得劲,大师也感觉贫乏些甚么。

瓢泼的大雨固然已经小了下来,但是地上仍旧是泥泞不堪的。山羊他们几小我只能跟着砍刀,顺着灌木丛边上行进。因为只要那边的灌木根系达,枝叶和泥水、树叶混在一起,相对起满地的泥水,明显要好走很多。富强的灌木丛也是很好的埋没物,有突环境是,能有效的做假装防护。

其他的兵士们也散开来,三三两两的趴在树丛里,这会谁也顾不上泥水里那些蚂蝗了。进入这片密林已经两天了,这还是第一次闻声标兵的警报,大师都很严峻。

在密林里一向被日军的小股军队追着打的**兵士们,早就成了惊弓之鸟,涓滴没有回身再战的勇气,只顾在密林里冷静的走着,朝着回家的方向冷静的走。

富强的原始丛林里,除了蚂蝗和瓢泼的大雨,甚么都没有,只剩下他们这队急于回家的人。赵志昂首看着灰蒙蒙的天,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摸了摸腰上的勃朗宁手枪,低头跟进身前的兵士,扒开树枝藤蔓,尽力的向前行进着。

大雨瓢泼般下着,一望无边的原始丛林更显得潮湿泥泞,略不重视,就会滑倒沾上浑身的泥水。?〔 ? 光是泥水还不要紧,泥水坑里数不尽的蚂蝗就会趁机钻进你的衣服里,冒死的吸你的血,每小我的腿上都粘满了爬动着的蚂蝗。

赵志藏在灌木丛里,手里紧紧的抓住本身的勃朗宁手枪,眼睛严峻的看着火线。身边的这些溃兵们都是生面孔,上过军官短训班的赵志晓得,临战时,兵士之间的共同是多么的首要。一旦开仗,这些家伙会不会听本身批示,这还两说呢。再说,就本身拿少的不幸的军事素养,估计这些兵痞们也不会听本身的。

砍刀指着尸身,低声说道“开初看到这里枪刺的反光,我还觉得有埋伏,厥后才现,都是些尸身”

砍刀窜出灌木丛,赵志等人围了上去,还没有等大师开口。砍刀就冷着脸冒出一句“前面,有很多死人”

“莫得事情吧?”湖南兵长毛扶住了赵志。长毛叫于得水,是个工兵,因为总说本身祖上曾做过承平军的将军,以是大师叫他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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