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月光下的漂亮女人 > 第74章 最后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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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德语的哥特摇滚歌曲,是瑞士哥特摇滚乐队Lacrimosa的一支歌曲。在赶赴残破的路上,我已经单曲反复了很多遍这曲我非常爱好的摇滚。此时站上了舞台,我更是迫不及待地下认识地扫动着琴弦,收回一阵不调和和弦的杂音……我要亲身唱响这支歌。

我端着吉他久久没法停歇,含着热泪狠恶地喘气……我终究没法接受这铺天盖地的感情的崩塌,跪倒在舞台上痛苦地干嚎,直到狠恶的咳嗽令我几近没法呼吸……堵塞的痛苦包抄中,我扭曲地吼着声音,终究站起了身子,双手握紧了吉他的琴颈,将琴身高举在头顶,像开天辟地的盘古,抡圆了一柄砍碎了人间统统束缚的大铁斧般,狠狠地砸在了舞台上!

台下世人欢闹着将酒瓶和骰钟在酒桌上砸响,吹着锋利的口哨,有节拍地喊着:“三儿!三儿!三儿!”

一曲作罢,我听到了绝对是我演出生涯中,最聒噪的扯破耳膜的全场嚎叫。在抒发了原始情素的叫声中,有人狂灌烈酒,有人砸了酒瓶……

魏航扭头答道:“我用电琴代替键盘吧,跟我的点儿进……”说罢,魏航试弹了几个音,定了节拍和曲调,说:“开端吧!”

“等一下……”台下俄然传出一声带着沧桑的嘶吼。

肇可可看了看我,却没说半句话,红着眼睛扭身跑开了。我没表道理睬较着是受了魏航委曲的她……我连本身都搞不定,我还能搞定谁?

“三儿,这歌嘛,我们缺个键盘手……要不,换首歌?”

取出夹克里的粉底、眉笔和纯玄色唇彩,是的,一个哥特摇滚歌手是具有这些设备的。我涂了粉底,挑了两条极放肆的眉,再用力涂抹了纯玄色的唇彩。

迎着酒气异化着放纵的喧哗冲了出来,像是跳进了一个闷浊的地窖。我目空统统地走向舞台,将行李箱丢在一旁,卸下背上的吉他袋,翻开拉链取出了吉他。待魏航、尕龙、崽崽和小厮正筹办演唱的歌曲结束,我抱着吉他跳上了舞台,喊道:“《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快点!”

……

看向镜中的本身,除了眼神是阴霾的,其他统统,仿佛都变成了六七年前阿谁桀骜不驯的疯子。

将留言放在了餐桌上,最后一次环顾这间老屋子,固然我仍然很不舍,但妆容后的我的目光,是阴狠的冰冷的,毫无波澜的。拖起行李箱,翻开房门,将行李箱提了出去,转头预备锁门,俄然看到林裳送我的随身听,刚才被我顺手放在了桌角,此时正孤零零地躺着。

魏航能够是一下没认出是我,愣了一下,这才带着些许的惊奇的语气,指着我,对在坐的早因我的呈现而镇静和交头接耳的酒客们说道:“这是三儿,乐队的前主音吉他手,今晚能够是抽风了,打扮成这幅模样现身。”

我一样向他投去别成心味的目光,你他妈的把肇可可如何的了?好不轻易有个至心对你的女人,你傻逼却不珍惜……却也不知这傻逼有没有读懂我的眼神。

摩托车径直开到“残破”,锁了车,拖下行李箱,背着吉他,一把推开大门。

45秒后,小厮的架子鼓切进,鼓点带来的微弱节拍令花逝的琴声更加有力,一分钟的键盘和架子鼓的前奏过后,我扯破般的声音,伴着尕龙的贝斯,像被惊醒了就寝的雄狮那样,收回了一开端就将歌曲推向顶点的吼声。

我取出唇彩,花逝醉笑着疯疯颠癫地给本身也涂了个黑透了的嘴唇,扑在键盘中间,向已然躁动的全场听众摆出噤声的手势,而后对劲地点点头,手指俄然发力,一串在他即兴改编下难度极大,但极衬托情感的前奏已然奏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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