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场就是最好的黉舍,在这里没有人能够偷懒,也不敢偷懒,因为偷懒就意味着要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因而,统统的人包含兵士、包含批示员,都在拼着命的学习、适应、利用……以是仅仅只是几天的时候,军队的本质就有了翻天覆地的进步,这类进步或许是在火线几年的时候都没法达到的。
当然,这进步也是用兵士们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但这统统仿佛都是没有需求的,没有枪声,也没有爆炸声,不过一会儿对讲机里就传来了陈依依和读书人的陈述:“统统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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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我就听到了那名越军绝望的惨叫,这惨叫乃至还带着一点哭腔……在疆场上混过的人都晓得,一个兵如果如果右手中枪那意味着甚么,这乃至比直接要了他的命还难受。
初时我军的军队也是如许的感受,这也不是说别的军队不敷英勇或是贪恐怕死,而是我们打我们的,他们打他们的,各不相干。说白了就是相互之间没有共同、没有默契,人虽多但却像是一盘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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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目标是一只手,握枪的右手。它的仆人因为要面对侧后包抄的陈依依,必必要换一个方向握枪,只是他没有重视到的是……他所隐身的那棵树本来已是勉强让其藏身,他一举枪对准……就暴露了手肘。
这是一个很斑斓的名字,本来也应当是个很浑厚的村落,但是我们的束缚军兵士在颠末这个村庄时却三番五次的减员,启事是时不时会在路上踩响地雷……如果说一次、两次那还不奇特,但是如果有八次、十次……并且诡异的是那些地雷大多都埋在山路中心,该村村民却一个都没有被炸伤,这就不得不让人起疑了。
当然,m16与我手中的偷袭枪还是有辨别的,不然的话我也就干脆用ak47算了。
当然,如果是左撇子的话那就该另当别论了。
碰到越军雄师队的是五连三排。
刚上疆场上时我底子就感受不到别的军队的存在,这并不是说别的军队就真的不存在了,那是一种感受……就像打群架时,身边明显有朋友在,但内心却清楚他们不会帮手,以是还是感到势单力孤。
这统统都在我的料想当中,因为我信赖越南村民个个都“练习有素”,他们不会这么轻易就让我们给看破的。
我没有开枪,因为晓得在这类环境下偷袭枪起不了甚么感化。
一是因为ak47的穿透力,二是因为ak枪弹的量。
就比如说我们连,各排都适时向连部陈述本身的方位和环境,一旦有哪支军队遭受敌军的阻击……当然,像我刚才那样碰到的那样十几分钟就能处理的小军队,就没需求再要求声援了。碰到越军雄师队,我们获得的号令是不要硬冲硬打,而是拖住仇敌、与仇敌保持打仗等候援助。
这类搜刮,与我之前所说的在丛林与越鬼子作战不一样。
m16的特性是精度高、射程远,缺点是穿透力不敷……这优缺点在空旷的田野或许能占部分上风,但是在丛林里就很悲催了……穿透力不敷就意味着它没法击穿小树,同时树木也会让精度和射程阐扬不了感化,再加上m16难于保养、以及枪托是玻璃纤维分歧适近战等缺点,使得它在越南疆场上是一个完败的结局。
接下来越军就开端逃窜了……
枪弹是高速扭转着飞翔的,在这过程中随便碰到一根藤条、小枝乃至是叶子都有能够窜改它的飞翔方向,以是一发枪弹在丛林中精确的射中目标的慨率很小,这无关枪法准不准。
也恰是因为ak47的这个特性,以是才使得它在越战中完胜美国的m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