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宁远宸放下杯子,用下巴指了指餐桌旁的另一把椅子,“要喝一杯吗?”
穆景风见到宁远宸的时候,宁远宸已经十五岁了,过往不得而知。而沈洛钧是和宁远宸从小一起长大的,他想起宁远宸从小就远比其他孩子更慎重更成熟的表示,想起他才五六岁就晓得在平板电脑上找书看,大人来的时候就用连环画册的界面袒护住,想到他方才学书法时背着教员写下的一整篇完美的书法又撕碎了抛弃……
宁儿莫非已经……已经被白逸群杀了?穆景风神思恍忽,直觉痛心难当,他盯着那柄宝剑,胸口气血翻滚,喉头一甜。他勉强把这口血咽了归去,低声道:“为甚么……”
穆景风没要甚么封赏,只要新皇将天子和白逸群的命交给他措置。新皇正不想背上弑兄的恶名,天然痛快的把兄长交给他,而白逸群,他底子就没放在眼里过。
“决定留你过夜的阿谁早晨,我内心想的不是白逸群,我想的是,宁儿待我如此情深,我今后绝对不会孤负他。”
只见白逸群坐在他的卧房内,擦着一柄寒光森森的宝剑,轻描淡写道:“这贱人不知好歹缠着你,你心软,不忍心送他走,那就由我勉为其难代庖,送他上路。”
宁儿虽是贱籍之人,但是对他情深意切,伴随了他十几年。这些年,抱病时是他守在床边照顾,出征时是他守在家里为本身祈福,高兴时是他与本身分享,痛苦时是他守在摆布分担,当年岐州大战他身受重伤,差点死在火线,命垂一线之际俄然听到有人唤他,一睁眼,就看到竟然是宁儿跪在床边一刻不断的叫着他的名字。本来他传闻本身重伤,竟然本身偷偷从都城跑到火线来找他。
“本来,你如果待我好,我还想着哪天欢畅了,就放他从良。”
在白逸群呈现的那一刹时,畴昔那仿佛已经被他忘记了的爱意,又浓烈热忱的涌动了起来,他仿佛又回到少年时候,当时白逸群稍稍皱皱眉,他就担忧的五内如焚,白逸群微微勾勾嘴角,他就欢畅的仿佛飞起来。白逸群俄然返来,说想要和他一起共度余生,那一刻他感觉本身死了都值得。
此时,近乎落空了明智的穆景风双目赤红,仿佛从修罗场爬出来的恶鬼,狠狠地掐着白逸群的脖子,仿佛是要将他掐死在这里。
沈洛钧:“啥?”
穆景风冲进阁房,只见一片混乱,瓷器碎了一地,宁儿白日所穿的外套还搭在一旁,地毯上沾了斑斑血迹,屋外站着管家和几个仆人,都吓得面无人色,两股战战。
坐在床边的男人深深的俯着上身,仿佛不敢昂首似的,把脸埋在手里。
固然心中对于白逸群热烈的几近没法消弭的爱意让他甚是挣扎,就像白逸群说的,不过一个钱买来的玩物,让他服侍都是看得起他。只要把他送走了,就能和敬爱之人长相厮守了。但是他奉告本身,做人不能如此忘恩负义,没有底线。宁儿是他的任务,不管本身对白逸群有多沉沦,那都是无根漂渺的虚无,唯有本身和宁儿的相知相伴相守,才是可靠悠长的实在。宁儿为了本身不知支出了多少,本身毫不成以做出如此背信弃义之事。
穆景风快马加鞭,赶到宁远宸当年地点的南馆,这才晓得,宁远一年前,已经病死了。
白逸群见他自伤其身,又心疼又活力,怒喝道:“你至于吗!一个婊.子罢了,还不如这府上一条看门狗值钱!我就是杀了他,把他千刀万剐了喂给狗吃,都是他上辈子的造化!你倒为了这么个千人骑万人跨的贱人……”
穆景风完整沉浸在宁儿被杀的痛苦中,没发明管家的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