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带一提,地痞期间的刘洋并不显得仪表出众,阿谁时候的他因为穿戴肮脏,是以其貌不扬,乃至显得有些鄙陋。男人是看气质的,现在的他换上笔挺的西装,一身盎然正气,看上去非常威武帅气,富有男人汉气势。看到这个帅哥和女儿走得那么近,两位白叟不免私底下叽叽咕咕,会商些奇特的话题……
与之相反,何天依的老爸低头沉默,明白表示反对。和统统的父亲一样,看到女儿出嫁,当爹的总有一股心伤的感受,仿佛自家辛苦种植的好白菜被猪给拱了。
“我没有看不起小刘的意义……但这个要天依她本身决定,我们不能替她做主对吧?”
“我说老头子,这个小刘很不错呢。”看着刘洋萧洒的背影,何天依的母亲笑得合不拢嘴,就像看自家半子一样。“长得不错,品德也好,春秋也和天依差未几。咱家孩子和他挺配的,那句话如何说来着……郎才女貌!”
“嘻嘻,不要那么拘束啦。”何天依甜甜地笑道,顺手拿起床头的一盘草莓吃起来。“你的兄弟们还风俗新事情么?对事情环境对劲不对劲?有甚么需求我改进的?”
当然,扑上去的成果,必定是被何天依揍得亲妈都不认得……
提到这个,刘洋立马欢畅起来,镇静地奉告老板,兄弟们现在都适应得很好。除了极个别的地痞恶习难改,被他清理了出去,大部分青年都完美地融入了事情氛围。不但如此,他们都爱上了何天依付与他们的新糊口。何天依对他们来讲就像救世主,他们崇拜女孩就如同某个帝国期间的公众崇拜元首那样。
“哎呀,是小刘啊!快请进。”
将一颗草莓丢进嘴里,女孩欣喜地眯起了眼睛。看来她的信赖是没错的,这些小伙子没有孤负她的信赖,给了她极大的回报。特别是刘洋,这个男孩的插手的确是天赐之宝,让她少操心不晓得多少事件。正所谓全军易得一将难求,有了刘洋的经心事情,她能够高枕无忧,的确就像刘邦获得了韩信,或者说刘备获得了诸葛亮。
“那么小刘哥,我先走啦。”
“不消啦,我又不是不会开车。”
“哎哟,你看不上小刘是吧?嫌人家孩子穷,来自乡村?我奉告你,找那些有钱的花花公子不见很多好,如果摊上小我品不好的人渣,保不准婚后给你来个外遇!”
没有大学糊口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如果能够重来,她真的但愿能度过一段豪情阳光的象牙塔光阴,而不是在电脑游戏前荒废人生。何天依叹了口气,表情变得有些沉重。
“感谢你哦,小刘哥。”何天依笑眯眯地说,翠绿的食指在男孩脸上晃了一下,然后奸刁地将一颗草莓塞进男孩的嘴里。
即便他尽力节制本身的意志,但是他还是忍不住间或地将眼睛从女孩丰腴的肌肤上扫过。这不能怪他,纯粹是因为何天依太标致,太诱人了。幸亏刘洋是一个意志力固执的男人,自控才气非比平常。如果换上一个浅显的男人,看到女孩那敬爱又随性的睡姿,估计早就按捺不住体内的欲望,如狼似虎地扑上去了。
一大朝晨,何天依的家中就迎来一名熟谙的客人,他就是刘洋。少女的父母已经很熟谙这个年青人了,笑容满面地把客人接进家中,然后端上茶。与之相反,刘洋始终害臊地低着头,就像一个害臊的上门半子,对二位白叟恭恭敬敬,一丝不苟。
“伯父伯母,我是小刘。”
一来二去,刘洋成了何天依家里的常客,每天的登门拜访成了例行公事。少女的双亲本来就很热忱好客,再加上刘洋为人谦逊,说话暖和,以是这个小伙子深深讨得了二老的喜好。